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为了不让人通过理解力而在天堂,通过意愿而在地狱(这是有可能的),从而有一个分裂的心智,死后超出自己的爱的理解力部分将被除去。由此而来的结果是,每个人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最终要合而为一。对于天堂里的人来说,意愿热爱良善,理解力思考真理;但对于地狱里的人来说,意愿热爱邪恶,理解力思考虚假。世人在出于他的灵思考时也一样,如当他独自一人时的情形;然而,许多人在肉身期间,如当他们不是独自一人时,却没有这样做的。那时他们没有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理解力提升到了其意愿或灵固有的爱之上。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意愿和理解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尽管它们被造是为了行如一体,并且即便死前它们没有行如一体,死后也要行如一体。
37.“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都将承认祂。这从“看见”和“目”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感知和承认(参看《属天的奥秘》 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4723, 10705节);“目”是指理解力和信(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4403–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这些人拥有信,因而拥有理解力。“目(即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这一点是由于对应;因为理解力就是内在视觉,正是内在视觉藉着眼睛在看;事实上,理解力或内在视觉使眼睛指向它的对象,并为了接受而安排它的许多内在部位。这就是为何虹膜和瞳孔时而扩张,时而收缩,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时而闪亮,与理解力的渴望和情感完全同步。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思维的情感从眼睛就能看出来。正是由于这种对应,眼睛表示理解力。眼睛也表示信,因为信之真理只住在理解力中;不住在那里的真理不在这个人里面(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6节)。“眼睛或目”在灵义上指信也是由于天使看主的方式;因为天使不断把脸转向主,以信和理解力来看祂;关于这种转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3, 142–143, 145, 151, 153, 255, 272, 5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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