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5.由于灵魂本质上就是爱和智慧,人里面的这两者来自主,所以有两个接受容器在人里面被造,它们也是主在人里面的居所;一个为爱,一个为智慧。为爱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意愿,为智慧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理解力。由于主里面的爱和智慧是有区别的一体(可参看17-22节),并且神性之爱属于祂的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祂的神性之爱(34-39节),还由于这些从神-人,也就是主那里如此发出,所以主在人里面的这两个容器和居所,即意愿和理解力被主造为彼此有别的两个,然而在一切运作和一切感觉中又合为一体;在这些功能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无法分离的。
尽管如此,为使一个人能成为接受主的一个容器和居所,有必要为达到这个目的而规定,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他自己固有的爱之上,进入他所不爱的某种智慧之光,他由此能明白并被教导:他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进入这爱,从而享受永恒的幸福。然而,人们因滥用这种将理解力提升到其固有的爱之上的能力,使意愿成为爱自己爱世界的居所,使理解力成为确认这些爱的居所,所以摧毁了自己里面本可以成为接受主,也就是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的那个元素。由此而来的境遇是:这两个居所,就是意愿和理解力,成了地狱之爱的居所,并通过确认支持这两种爱而成了在地狱被视为智慧的地狱思维的居所。
第七章 仁爱或对邻之爱和善行
392.我们已经论述了信仰,接下来论述仁爱,因为信仰和仁爱就像真理和良善一样结合在一起,这两者像春天的光和热一样结合在一起。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属灵之光,即从灵界太阳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真理;因此,在灵界,真理无论出现在哪里,都会照着它的纯度而闪耀光彩;也从灵界太阳发出的属灵之热本质上是良善。之所以也这样说,是因为仁爱和信仰,与良善和真理是一样的;事实上,仁爱是与一个人向邻舍所行的良善有关的一切的总合,而信仰是与一个人关于神和神性事物所思考的真理有关的一切的总合。
因此,既然信之真理是属灵之光,仁之良善是属灵之热,那么可推知,属灵的光和热与自然界的光和热具有相似的属性;也就是说,地上的一切怎样因自然界的光和热的结合而开花结果,人类心智中的一切就怎样因属灵的光和热的结合而盛开。然而,有一个区别,即:在地上,这种生长是通过属世的热和光实现的,但在人类的心智中,这种生长是通过属灵的热和光实现的,这后者因是属灵的,所以是智慧和聪明。此外,这些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有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在圣言中,仁爱与信仰,并信仰与仁爱结合的人类心智被比作园子;这就是伊甸园的含义,如在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中所充分说明的。
重要的是还要认识到,论述了信仰之后,接着必须论述仁爱;否则,信仰的真正性质是无法理解的,因为如在前一章所阐述和说明的,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它们都没有生命,除非来自主(TCR 355-361节);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62-367节);最后,仁爱和信仰一起在善行中(TCR 373-3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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