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5.由于灵魂本质上就是爱和智慧,人里面的这两者来自主,所以有两个接受容器在人里面被造,它们也是主在人里面的居所;一个为爱,一个为智慧。为爱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意愿,为智慧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理解力。由于主里面的爱和智慧是有区别的一体(可参看17-22节),并且神性之爱属于祂的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祂的神性之爱(34-39节),还由于这些从神-人,也就是主那里如此发出,所以主在人里面的这两个容器和居所,即意愿和理解力被主造为彼此有别的两个,然而在一切运作和一切感觉中又合为一体;在这些功能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无法分离的。
尽管如此,为使一个人能成为接受主的一个容器和居所,有必要为达到这个目的而规定,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他自己固有的爱之上,进入他所不爱的某种智慧之光,他由此能明白并被教导:他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进入这爱,从而享受永恒的幸福。然而,人们因滥用这种将理解力提升到其固有的爱之上的能力,使意愿成为爱自己爱世界的居所,使理解力成为确认这些爱的居所,所以摧毁了自己里面本可以成为接受主,也就是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的那个元素。由此而来的境遇是:这两个居所,就是意愿和理解力,成了地狱之爱的居所,并通过确认支持这两种爱而成了在地狱被视为智慧的地狱思维的居所。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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