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1.灵人和在身体中的世人一样拥有脉搏和呼吸,这一事实只能由灵人和天使自己来证实,只要被授予与他们交谈的特权。我获得了这项特权。当我问他们这个问题时,他们声称,他们和世人一样是人,也拥有身体,只不过是灵体;他们同样感受到胸腔内的心跳和手腕处动脉的脉搏,跟自然界的人一样。我问了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他们都给出了同样的回答。
我从亲身经历得知,人的灵在他的身体里面呼吸。有一次,天使被允许控制我的呼吸,并随意减弱它,最终把它带走,直到只剩下我的灵在呼吸,这时我明显感觉到它。当我被恩准体验将死之人的状态时,类似的经历发生在我身上(这可见于《天堂与地狱》449节)。
还有好几次,我只剩下灵的呼吸;这时,我明显感觉这种呼吸与天堂的共同呼吸是一致的。我也多次处于天使那样的状态,还被提升到他们那里,进入天堂;当时因在灵里从身体中出来,所以我用一种跟世上一样的呼吸与天使交谈。
从这些和其它亲身经历,我清楚看到,人的灵不仅在身体里面呼吸,离开身体后还在呼吸;灵的呼吸如此安静,以至于不为人所察觉;它流入明显的身体呼吸,几乎就像原因流入结果,或思维流入肺,并通过肺流入话语一样。由此也明显可知,在人里面,灵和身体的结合是由于它们两个的心肺运动的对应关系。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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