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1.灵人和在身体中的世人一样拥有脉搏和呼吸,这一事实只能由灵人和天使自己来证实,只要被授予与他们交谈的特权。我获得了这项特权。当我问他们这个问题时,他们声称,他们和世人一样是人,也拥有身体,只不过是灵体;他们同样感受到胸腔内的心跳和手腕处动脉的脉搏,跟自然界的人一样。我问了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他们都给出了同样的回答。
我从亲身经历得知,人的灵在他的身体里面呼吸。有一次,天使被允许控制我的呼吸,并随意减弱它,最终把它带走,直到只剩下我的灵在呼吸,这时我明显感觉到它。当我被恩准体验将死之人的状态时,类似的经历发生在我身上(这可见于《天堂与地狱》449节)。
还有好几次,我只剩下灵的呼吸;这时,我明显感觉这种呼吸与天堂的共同呼吸是一致的。我也多次处于天使那样的状态,还被提升到他们那里,进入天堂;当时因在灵里从身体中出来,所以我用一种跟世上一样的呼吸与天使交谈。
从这些和其它亲身经历,我清楚看到,人的灵不仅在身体里面呼吸,离开身体后还在呼吸;灵的呼吸如此安静,以至于不为人所察觉;它流入明显的身体呼吸,几乎就像原因流入结果,或思维流入肺,并通过肺流入话语一样。由此也明显可知,在人里面,灵和身体的结合是由于它们两个的心肺运动的对应关系。
L56.该信经内容如下:
1)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某些权威人士所说的,基督教)信仰。
2)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并供认所行之事。
43)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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