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1.灵人和在身体中的世人一样拥有脉搏和呼吸,这一事实只能由灵人和天使自己来证实,只要被授予与他们交谈的特权。我获得了这项特权。当我问他们这个问题时,他们声称,他们和世人一样是人,也拥有身体,只不过是灵体;他们同样感受到胸腔内的心跳和手腕处动脉的脉搏,跟自然界的人一样。我问了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他们都给出了同样的回答。
我从亲身经历得知,人的灵在他的身体里面呼吸。有一次,天使被允许控制我的呼吸,并随意减弱它,最终把它带走,直到只剩下我的灵在呼吸,这时我明显感觉到它。当我被恩准体验将死之人的状态时,类似的经历发生在我身上(这可见于《天堂与地狱》449节)。
还有好几次,我只剩下灵的呼吸;这时,我明显感觉这种呼吸与天堂的共同呼吸是一致的。我也多次处于天使那样的状态,还被提升到他们那里,进入天堂;当时因在灵里从身体中出来,所以我用一种跟世上一样的呼吸与天使交谈。
从这些和其它亲身经历,我清楚看到,人的灵不仅在身体里面呼吸,离开身体后还在呼吸;灵的呼吸如此安静,以至于不为人所察觉;它流入明显的身体呼吸,几乎就像原因流入结果,或思维流入肺,并通过肺流入话语一样。由此也明显可知,在人里面,灵和身体的结合是由于它们两个的心肺运动的对应关系。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