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919.启21:23.“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表新教会之人不会处于自我之爱和自己的聪明,因而不会单单处于属世之光,还将处于唯独来自主出于神性真理的属灵之光。“日”在此表示脱离属灵之爱的属世之爱,这爱就是自我之爱;“月”表示脱离属灵的聪明和信仰的属世聪明和信仰,就是自己的聪明和出于自我的信仰。这种爱,以及这种聪明和信仰在此以“日月”来表示,那些将在主的新教会之人不会需要这样的光照。光照它的“神的荣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629节);由于光照来自主,故经上说“又有羔羊为城的灯”。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事,与此处这些事很相似:
你必称你的墙为拯救,称你的门为赞美。日头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也不再以光辉发光给你;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美!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你的人民都必成为义人。(以赛亚书60:18-21)
不再发光的“日头”和“月亮”表示自我之爱和自己的聪明;不再下落的“日头”和“月亮”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来自主的聪明和信仰。“耶和华要作你永远的光”与此处“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所表相同。“日”表示对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参看53, 144节);“月”表示来自主的聪明,和来自祂的信仰(332, 413, 414节)。因此,“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己的聪明和出于自我的信仰。由于“日”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己的聪明和出于自我的信仰,所以拜日月星辰是可憎的事,这从圣言明显可知(如耶利米书8:1,2;以西结书8:15,16;西番雅书1:5);这种人会用石头打死(申命记1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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