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612.人生来就倾向于各种邪恶,来自这倾向的欲望紧随其后,并且他越处于自由,就越是作恶。因为他生来就渴望控制别人,占有他人财物;这两种欲望粉碎了对邻之爱,然后人仇恨反对自己的每个人,其仇恨又呼出心怀杀机的报复。由于同样的原因,他毫不在乎通奸,也不在乎诸如偷窃之类的欺诈,以及含有假见证的亵渎。凡不在乎这些事的人,内心里就是一个无神论者。这就是人出生时的样子;由此清楚可知,人生来就是一个微型地狱。既然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人生来是属灵的,不像动物,既然他是为天堂而生的,然而如前所述,其属世人或外在人却是一个微型地狱,那么可知,天堂不可能被植入地狱,除非这地狱被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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