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399.㈢总体上的爱
⑴人的生命其实就是他的爱,爱的性质决定了生命的性质,甚至决定了整个人的性质。事实上,正是主导爱构成这个人。主导爱有很多附属于它的其它爱,这些爱是它的衍生物。它们看上去并不相同,但其中每种爱都被包含在主导爱中,并与主导爱一起构成一个王国。主导爱可以说是它们的国王和头领;它主宰它们,并通过作为居间目的的它们关注和追求它自己的目的(这目的既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并且既直接也间接这样做。
⑵主导爱的特征在于它是最受喜爱的。人最爱之物不断出现在他的思维中,因为它就在其意愿中,并构成其生命的本质。例如,凡爱财富胜过一切者,无论是金钱抑或财产,心里会不断盘算如何获得财富;一旦获得,便体验到最强烈的快乐;而一旦失去,便体验到最强烈的悲伤,因为他心系于此。凡爱自己胜过一切者,心里时时刻刻装着自己,想着自己,谈论自己,为自己的利益行事,因为他的生活是自我的生活。
⑶人最爱之物就是他的目的;那就是他在一切事物中所关注之物。它在其意愿中,如同河中的暗流,甚至在他正做别的事时也会将他引离并带走,因为那是赋予他生命的东西。一个人在别的事上所寻求和发现的就是这种事物,它由此要么控制他,要么与他一起行动。
⑷人与其生命的主要特性一模一样。他由此与众不同;并且若他是善,其天堂据此形成,若他是恶,其地狱据此形成。这就是他的意愿、自我(自我中心)和本质,因为它是其生命的存在(实体)。死后,这特性无法改变,因为它就是人自己。
⑸人的愉悦、喜乐和幸福的感觉都出自并取决于他的主导爱。人视其所爱之物为愉悦,因为他在其中感受到快乐。然而,他也将自己所思想却并不喜爱的事称之为快乐,但这并非其生命的快乐。爱的快乐对他来说是良善,而不快乐对他来说则是邪恶。
⑹一切善与真都通过两种爱产生,这两种爱如同它们的源头;还有两种爱则是一切恶与假的源头。作为一切善与真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而作为一切恶与假源头的这两种爱则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当后两种爱居于主导地位时,它们与前两种爱完全对立。
⑺对主之爱与对邻之爱是一切善与真的源头,如前所述,这两种爱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因为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并且它们既构成人里面的天堂,故也构成他里面的教会。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则是一切恶与假的源头,如前所述,这两种爱构成人里面的地狱,因为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它们摧毁人里面的教会。
⑻作为一切善与真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属天堂的爱,如前所述,它们打开并形成内在的属灵人,因为那里是它们的所居之地。而作为一切恶与假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属地狱的爱,如前所述,它们居于主导地位时,会关闭和摧毁内在的属灵人,并照着它们主宰人的程度和性质而使他变得属世和感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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