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227.藉着教义,圣言不仅被理解,还照亮理解力,因为此时,它就像一盏点亮的灯台。因此,人在其中所看到的事物比以前看到的更多,还能明白以前所不理解的东西。那些模糊和不一致的事物,他要么不看,忽略过去,要么看后把它们解释得合乎教义。基督教界的经验清楚表明,教义决定了当如何看待和解读圣言。所有改革宗教会都根据自己的教义看待圣言,并相应解读它。天主教徒同样根据自己的教义看待并解读它。甚至,犹太人也是根据自己的教义看待并解读它。因此,错误的教义会造成错误的观念,正确的教义会带来正确的观念。这些事实说明,正确的教义就像照亮黑暗的一盏明灯和指明方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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