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6.⑹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而身体是心智或灵在世界进行感觉和活动所借助的一个外在工具。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这一事实几乎无法进入那些以为灵就是风,灵魂就是某种空气,就像从肺里呼出的一股呼气之人的信仰。因为他们会问:当灵就是灵时,它如何成为人?当灵魂就是灵魂时,它如何成为人?这与他们思想神的方式是一样的,因为神被称为一个灵。他们从以下事实获得对灵和灵魂的这个观念:在某些语种中,灵和风是同一个词;还有,当一个人死亡时,人们就说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交出了灵或灵魂;而当窒息或昏迷的人又恢复呼吸或肺呼吸时,人们就说他们又活过来了。因此,在这些情况下,人们只会将灵或灵魂理解为风或空气,于是就根据肉眼和身体感官的经验断定:死后,人的灵或灵魂不是一个人。各种理论、假设就是从关于灵和灵魂的这种肉体化结论产生的,而这些理论、假设又产生了这样一种信念:人死后不会成为一个人,直到最后审判之日;在此之前,他的灵在某处停留,等着与他的肉身重新结合,正如《最后的审判续》一书(32-38节)所说明的。由于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所以天使也是灵,被称为“心智”。
21.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自永恒到永恒,都是万物独一无二的最初源头,没有祂,万物皆不存在。在此而非其它意义上,祂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不可以说祂的存在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这样的说法就暗含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暗含了时间;而时间并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的无限者;它还暗示另有一位本身是神的神,因而暗示来自神的神,或神形成祂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被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通过祂自己,要么通过另一个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由神是存在本身的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正是祂是万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必与祂有关。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这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可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 4:24)
祂是独一无二的神,除祂之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4,15,21,22;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彰显本身。原因在于,没有彰显的存在什么也不是,同样,彰显若非来自存在什么也不是。因此,一个所在之处,另一个必在。实质和形式也一样。形式没有实质无法存在;实质若没有形式,就无法被赋予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属性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在此采用的术语是存在和彰显,而非本质和实体,是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彰显,以及本质和实体,就象区分在先者和在后者,在先者比在后者更为普遍。无限和永恒适用于神性存在;而圣爱与圣智,以及经由这二者而来的全能和全在则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实体。这些主题将在适当地方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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