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85

385.⑸凭借这种对

385.⑸凭借这种对应关系可以发现与意愿和理解力,因而也与爱和智慧有关的许多奥秘。世人几乎不知道何为意愿,或何为爱,因为人不能凭自己去爱,并出于爱去意愿,尽管他能貌似凭自己理解和思考;就像他不能凭自己使心跳动,尽管他能凭自己使肺呼吸一样。由于世人几乎不知道何为意愿,或何为爱,但知道何为心肺(因为心肺能被肉眼看到,也能被检查,并且已经被解剖学家们描述出来,而意愿和理解力不能被肉眼看到,也不能被如此检查),所以当知道它们相对应,并通过对应行如一体时,关于意愿和理解力的许多奥秘就能被揭开;否则,它们是不可能被揭开的。例如,涉及意愿与理解力的结合的奥秘,涉及理解力与意愿的相互结合的奥秘,或涉及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奥秘,涉及智慧与爱的相互结合的奥秘;以及涉及爱衍生为情感的奥秘,涉及情感的关系的奥秘,涉及它们进入感知和思维的流注,最后它们照着对应关系进入身体动作和感觉的流注的奥秘。这些以及其它许多奥秘都能通过心与肺的结合,以及血液从心进入肺的流注,从肺进入心的相互流注,再从心经由动脉进入身体的所有肢体、器官和内脏的流注被揭开和说明。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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