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4.由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和肺有关,所以头里面有两个脑半球,这两个脑半球就像意愿和理解力一样彼此不同。小脑主要是意愿的器官,大脑主要是理解力的器官。身体里面的心和肺同样与其它器官分开。它们通过隔膜分开,并被包裹在其称为胸膜的覆盖物中,它们形成身体中被称为胸的那一部分。身体的其余部分,被称为肢体、器官和内脏;在它们里面,这两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因此,这些部分成双成对地存在,如手臂和手,腰和腿,眼和鼻,以及体内的肾脏、输尿管和睾丸。即使不成对的器官也被分成左右两部分,包括脑本身分为两个脑半球,心分为两个心室,肺分为两个肺叶。此外,这些器官的右半部分与真理之良善有关,左半部分与良善之真理有关。或也可说,右半部分与产生智慧之真理的爱之良善有关,左半部分与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智慧之真理有关。由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相互的,并且两者通过这种结合仿佛合而为一,所以人里面这些成对的部分在它们的功能、活动和感知上一起联合行动。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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