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83

383.由于理解力对

383.由于理解力对应于肺,由此而来的思维对应于肺的呼吸,所以在圣言中,“灵魂”和“灵”表示理解力。如:

你要用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主你的神。(马太福音22:37)

神将赐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以西结书36:26; 诗篇51:10)

前面已说明,“心”表示意愿的爱(378节);因此,“灵魂”和“灵”表示理解力的智慧。

神的灵,也被称为圣灵,表示神性智慧,因而表示神性真理,就是世人的光,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书(50—51节);因此,主向祂的门徒吹气,并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

耶和华神将生命的气息吹在亚当的鼻孔里,他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创世记2:7)

这也是为何祂对先知说:

向灵发预言,对风说,灵啊,要从四风而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活了。(以西结书37:9)

其它地方也有类似经文。因此,主被称为“鼻中的气息”和“生命的气息”。由于呼吸要通过鼻子,所以鼻子表示感知;人们会说一个聪明人有敏锐的鼻子,一个不聪明的人没有一个敏锐的鼻子。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希伯来语和其它语种中,“灵”和“风”是同一个词。因为“灵”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呼吸”的词。因此,当一个人死亡时,人们就会说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交出了灵。也正因如此,人们以为灵是一阵风,或某种空气,就像肺里呼出的一股呼气,灵魂具有同样的性质。

由此可见,“用全部的心和全部的灵魂爱神”表示用全部的爱和全部的理解力来爱祂,“赐新心和新灵”表示赐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由于“灵”表示理解力,故经上论到比撒列说:

他充满智慧,聪明,知识的灵。(出埃及记31:3)

论到约书亚说:

他被智慧的灵充满。(申命记34:9)

尼布甲尼撒论到但以理说:

他里头有美好的灵,有知识、聪明和智慧。(但以理书5:11,12)

以赛亚书上说:

灵里犯错的必得明白。(以赛亚书29:24)

在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


真实的基督教 #339

339.我们之所以必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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