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9.人们都知道人和一切生物都有生命之热在里面,却不知道它的起源。每个人都是基于猜测来谈论它,因此在那些对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一无所知的人当中,有的将它的起源归因于太阳的热,有的归因于太阳粒子的活动,有的归因于生命本身;但他们不知道何为生命,所以就满足于纯粹的谈论。另一方面,人若知道爱及其情感与心脏及其衍生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就会知道,生命之热的起源是爱。因为从主所在的属灵太阳发出的爱就像热,也被天使感觉为热。这属灵之热本质上是爱,通过对应流入心脏及其血液,并把热赋予它,同时使它充满活力。
人们知道,一个人会随着他的爱及其强烈程度而逐渐发热,或变得温暖,就像着了火;随着爱减弱的程度而变得无精打采和冷淡,因为他感受并看到了这热。爱可通过周身的热被感觉到,通过脸上的红晕被看到。另一方面,爱的消亡可通过身上的寒冷被感觉到,通过脸色苍白被看到。正因爱是人的生命,所以心是他生命最初和最终的容器。此外,由于爱是人的生命,灵魂通过血液来维持它在身体中的生命,所以在圣言中,血被称为灵魂(创世记9:4; 利未记17:14)。接下来将解释灵魂的各种含义。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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