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8.⑶意愿对应于心。这一点本身无法像当在结果中检查意愿时那样看得清楚,如前所述(375节)。这一点本身可通过以下事实看出来:属于爱的一切情感会导致心跳频率的变化,这从与心脏同步跳动的动脉脉搏明显可知。与爱之情感保持一致的心脏变化和脉动是不计其数的。手指能感觉到的只是它跳得是慢还是快,是高还是低,是弱还是强,是规律还是不规律等等;因而随着喜悦和悲伤,心灵平静和愤怒,无惧和害怕,发烧和发冷等等而变化。由于心脏的收缩和舒张两项运动,会照着各人的爱之情感而以这种方式发生改变和变化,所以许多古代作家和一些现代作家,都把情感归因于心,也把心当成它们的居所。诸如下面的这类词语由此进入日常用语:坚强的心、怯懦的心、快乐的心、悲伤的心、柔软的心、刚硬的心、伟大的心、软弱的心、完整的心、破碎的心、肉心、石心;同样还有粗心,柔心,温柔的心;用心做事,奉献一颗心,给予一颗新心,放在心里,在心里接受,不上心,心硬,真心朋友;以及用来表达爱及其情感的词语,如和谐,不和谐,癫狂等等。圣言中也有类似词语,因为圣言是通过对应写成的。无论你说爱还是说意愿,意思都一样,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如前所述(375节)。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