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8.⑶意愿对应于心。这一点本身无法像当在结果中检查意愿时那样看得清楚,如前所述(375节)。这一点本身可通过以下事实看出来:属于爱的一切情感会导致心跳频率的变化,这从与心脏同步跳动的动脉脉搏明显可知。与爱之情感保持一致的心脏变化和脉动是不计其数的。手指能感觉到的只是它跳得是慢还是快,是高还是低,是弱还是强,是规律还是不规律等等;因而随着喜悦和悲伤,心灵平静和愤怒,无惧和害怕,发烧和发冷等等而变化。由于心脏的收缩和舒张两项运动,会照着各人的爱之情感而以这种方式发生改变和变化,所以许多古代作家和一些现代作家,都把情感归因于心,也把心当成它们的居所。诸如下面的这类词语由此进入日常用语:坚强的心、怯懦的心、快乐的心、悲伤的心、柔软的心、刚硬的心、伟大的心、软弱的心、完整的心、破碎的心、肉心、石心;同样还有粗心,柔心,温柔的心;用心做事,奉献一颗心,给予一颗新心,放在心里,在心里接受,不上心,心硬,真心朋友;以及用来表达爱及其情感的词语,如和谐,不和谐,癫狂等等。圣言中也有类似词语,因为圣言是通过对应写成的。无论你说爱还是说意愿,意思都一样,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如前所述(375节)。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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