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7.由于接下来论述的是心和肺与意愿和理解力的对应关系,并且身体的各个部分,即肢体、感觉器官和整个身体内脏,其对应都建立在这个对应的基础上;由于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迄今无人知晓,然而在两本书中已得到充分说明,其中一本论述的是天堂和地狱,另一本论述的是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圣言的灵义,书名为《属天的奥秘》(或《天堂的奥秘》),所以我想在此列出这两本书中关于对应的记录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一书: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的对应关系(87-102节);天堂的一切与世界的一切的对应关系(103-115节)。在关于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圣言灵义一书,即《属天的奥秘》(或《天堂的奥秘》):脸及其表情与心智情感的对应关系(1568, 2988—2989, 3631, 4796—4797, 4800, 5165, 5168, 5695, 9306节);身体及其行为举止与理解力和意愿成分的对应关系(2988, 3632, 4215节);总体上感觉的对应关系(4318-4330节);眼睛及其视觉的对应关系(4403-4420节);鼻子、嗅觉的对应关系(4624-4634节);耳朵、听觉的对应关系(4652-4660节);舌头、味觉的对应关系(4791-4805节);手、臂、肩、脚的对应关系(4931-4953节);腰、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5050-5062节);身体内脏,尤其胃、胸腺、乳糜池、乳糜管、肠系膜的对应关系(5171-5181, 5189节);脾的对应关系(9698节);腹膜、肾脏、膀胱的对应关系(5377-5385节);肝、肝脏、胆囊管、胰腺管的对应关系(5183-5185节);肠的对应关系(5392-5395, 5379节);骨的对应关系(5560-5564节);皮肤的对应关系(5552-5559节);天堂与人的对应关系(911, 1900, 1982, 2996-2998, 3624-3649, 3741-3745, 3884, 4051, 4279, 4403, 4423—4525, 6013, 6057, 9279, 9632节);存在于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对应于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1632, 1831, 1881, 2758, 2990-3003, 3213-3227, 3483, 3624-3649, 4044, 4053, 4116, 4366, 4939, 5116, 5377, 5428, 5477, 8211,9280节);出现在天堂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的形式(1521, 1532, 1619-1625, 1807—1808, 1971, 1974, 1977, 1980—1981, 2299, 2601, 3213-3226, 3349—3350, 3475-3585, 3748, 9481, 9570, 9576—9577节)。《属天的奥秘》一书处处论述了圣言字义与其灵义的对应关系;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一书(5-65节)。
721.“地上的居民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因那些在天主教的人对圣言的玷污而在属灵之事上的疯狂。“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因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在此因他们的玷污而属灵之事上的疯狂;“酒”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316节),“淫乱”表示对它的歪曲和玷污(134,620,632,635节)。因此,“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之事的疯狂; “地上的居民”表示教会中的人,如前所述(11:10,12:12,13:13,14,14:6);但在此表示那些在天主教的人,教会并不在那里,因为他们不靠近主,也不读圣言,还祈求死人(参看718节)。“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之事上的疯狂,这一点无需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实也能看出来;不过,鉴于许多人看不到这一点,因为他们读圣言时,对圣言的细节不作属灵的思考,只作感官,也就是物质的思考,所以我从圣言引用一些经文,以证实“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之事,也就是神学之事上的疯狂:
他们醉了,却非因酒;他们东倒西歪,却非因烈酒。(以赛亚书29:9)
你这困苦却非因酒而醉的,要听我言。(以赛亚书51:21)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巴别必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快乐,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7,39)
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因她叫列族喝她邪淫的酒。(启示录14:8 ; 18:3)
各坛都要盛满了酒;看哪,我必使这地的一切居民,君王,祭司,先知,都酩酊大醉。(耶利米书13:12,13)
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喝干毁灭与荒凉的杯。(以西结书23:32,33)
以东的女儿哪,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你也必喝醉。(那鸿书3:11)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耶利米书25:27)
祸哉,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在自己面前聪明的人;祸哉!那些饮酒的英雄,以能力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1,22)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19:11-12,14; 24:20; 28:1,3,7-8;56:12;耶利米书23:9-10;耶利米哀歌3:15;何西阿书4:11-12, 17-18;约珥书1:5-7;哈巴谷书2:15;诗篇75:8;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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