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6.作为证明,我们可以在此引用在天上的天使当中所看到的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的代表。通过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奇妙螺旋运动,天使们形成了一个心脏的样式和一个肺脏的样式,以及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内部结构;然后,他们开始按照天堂的流动进行运作。因为天堂由于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流注而努力产生这种形式。天使就这样代表心与肺的结合,同时代表心和肺与意愿的爱和理解力的智慧的对应关系。他们将这种对应和结合称为天堂的婚姻,并声称有一种类似的婚姻就存在于整个身体及其个体肢体、器官和内脏,以及那里与心肺有关的成分中。此外,哪里没有心肺的运作和各自的交替,哪里就不可能有来自任何意愿成分的生命运动,以及来自任何理解力成分的生命感觉。
494.启11: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表凡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想要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就是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甚至在祂的人身方面也是,并照十诫生活;这些就是“他们”,即两个见证人(参看490节)。“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表示地狱之爱;“吞灭他们的仇敌”表示害他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不过,在此不要以为“火”要从两个见证人口中发出来,而是要从那些想要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490节)的人口中发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救世主,必陷入地狱之爱而灭亡。
这话和圣言中其它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如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忿怒、烈怒等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不是说这一切出于耶和华,而出于恶人的地狱之爱。圣言之所以提到这类事,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圣言就字义而言,是由对应和表象写成的。由于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故有必要引用一些提到“火来自耶和华”的经文: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它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浓烟从祂的鼻孔往上冒,烈火从祂的口中喷出来,连炭也烧着了。(诗篇18:8)
我要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你讨罪。(以赛亚书29:6;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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