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5.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无法被抽象证明,也就是说,无法只通过理性来证明,但它能被结果证明。这种情形和理性所看到的事物的原因差不多。尽管原因能被理性看到,但它们若不通过结果,仍无法被清晰地看到;因为原因存在于结果中,并通过结果使自己被看见。在此之前,心智对原因是不确信的。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将描述这种对应的结果。然而,为避免有人在思考这种对应时陷入从关于灵魂的假说中所获得的观念,先让他通读前一章所论证的观点,如: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人的真生命(363—364节);人的生命存在于脑里面它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的衍生成分中(365节);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该整体的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而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而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368节)。
933.启22:2.“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在中央”表示在至内层或核心处,因而在周围的一切事物中(44, 383节)。“街道”表示教会的教义真理(501, 917节)。“河”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409, 932节)。“这边和那边”表示在右和在左;在右的真理就是在清晰中的,在左的真理则是在模糊中的;因为在天上,南边表示清晰的真理,在右;北边表示模糊的真理,在左(901节)。“生命树”表示主的神性之爱(89节)。“果子”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或“善行”,对此,下一节会论述。“十二”表示全部,论及教会的良善与真理(348节)。将这些内容合成一个意思,可推知:“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
这一切就发生在那些直接转向主,并避开邪恶因它们是罪的人,因而在那些将要在主的新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身上。而那些不直接转向主的人则无法与祂结合,因而也无法与父结合,进而无法处于来自神性的爱;事实上,注视祂才产生结合,当然不是纯理性地注视,而是出于意愿情感的理性注视;除非人守祂的诫命,否则,意愿的情感不会被赐下;因此,主说:
遵守我命令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4)
之所以说在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或核心处,是因为在属灵的事上,一切通过至内层或核心存在,并从至内层或核心发出,正如核心处的火与光向周边散发;或如同热与光从也在核心处的太阳散发到宇宙中。这种情形发生在最小的事物里面,如同发生在最大的事物里面。由于所表示的是一切真理的至内层或核心处,故经上说“在城的街道与河的中央”,而不是说“在河的两边”,尽管所指的就是在两边。当主在至内层或核心处时,一切爱与仁的良善皆通过祂存在,并从祂发出。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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