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5.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无法被抽象证明,也就是说,无法只通过理性来证明,但它能被结果证明。这种情形和理性所看到的事物的原因差不多。尽管原因能被理性看到,但它们若不通过结果,仍无法被清晰地看到;因为原因存在于结果中,并通过结果使自己被看见。在此之前,心智对原因是不确信的。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将描述这种对应的结果。然而,为避免有人在思考这种对应时陷入从关于灵魂的假说中所获得的观念,先让他通读前一章所论证的观点,如: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人的真生命(363—364节);人的生命存在于脑里面它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的衍生成分中(365节);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该整体的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而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而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368节)。
272.“就是神的七灵,奉差遣往全地去的”表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有出于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神的七灵”是指主所发出的神性真理(14, 155节)。显然,“奉差遣往全地去”表示进入凡有宗教信仰之地。因为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教导有一位神,有一个魔鬼,神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皆来自祂,魔鬼是邪恶本身,一切邪恶皆来自他;由于它们是对立面,所以恶因出于魔鬼,故当避之,善因出于神,故当行之;人越作恶,就越热爱魔鬼、对抗神。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有这种神性真理;因此,人只需知道何为邪恶,凡有宗教信仰者也都知道这一点;因为所有宗教信仰的诫律都类似于十诫所包含的那些诫命,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这些就是主所“差遣往全地去”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18节)。因此,凡因它们是神性真理,或神的诫命,因而是宗教信仰的诫命而照之生活的人,皆得救。相反,凡仅因它们是社会和道德真理而照之生活的人皆不得救,因为无论神者也能如此生活,而他却不承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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