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⑵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是迄今未知的新事,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属灵领域,它如何不同于属世领域。因此,他们不知道何为对应;因为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并通过对应相结合。我们说,人们迄今不知何为属灵领域,或它与属世领域的对应关系,因而不知道何为对应;然而,这些事本可以知道的。谁不知道情感和思维是属灵的,因而情感和思维的一切都是属灵的?谁不知道行为和言语是属世的,因而行为和言语的一切都是属世的?谁不知道正是属灵的情感和思维使人行动和说话?由此谁不知道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是什么样的对应关系?难道不是思维使舌头说话,情感和思维使身体行动吗?两个层面截然不同:我不说话也能思考,不行动也能意愿。我们还知道,身体既不会思考,也不会意愿,但思维会降至言语,意愿会降至行为。
此外,情感不是从脸上发光,在脸上呈现出自己的形像吗?这是众所周知的。情感本身难道不是属灵的吗?脸上的变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表情,难道不是属世的吗?谁不能由此断定有一种对应关系存在,因而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由于心智的一切都与情感和思维,或也可说,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肺有关,所以谁不能得出结论:意愿与心并理解力与肺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这些事迄今仍不为人知,尽管它们原本可以为人所知,因为人们已经变得如此外在,以至于除了属世领域之外,不愿承认任何东西。这已经成了他们爱的快乐,因而成了他们理解力的快乐。结果,将思维提升至属世领域之上,直到脱离任何属世事物的某种属灵事物,对他们来说是没有吸引力的。因此,由于他们的属世之爱及其快乐,他们只能将一种属灵实体视为一种更纯的属世事物,将对应关系视为某种通过一种连续方式流入之物。事实上,纯属世人无法思考脱离属世领域的任何东西;对他来说,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
这些事都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下信条已经将一切宗教事务,也就是被称为属灵的一切,从人的视线中逐出去了,即:宗教会议和一些领袖所颁布的神学事务因是属灵的,故要不加思考地相信,因为如他们所说的,这些事超越理解力。因此,一些人以为属灵事物就像飞在外太空大气层之上的鸟儿,超出了视力范围;而事实上,它就像在眼睛近处飞行的天堂鸟,甚至用它那美丽的翅膀触碰瞳孔,渴望被看到。我们所说眼睛的视力是指理解力的视力。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从内在看到这些真理,如同肉眼看到物体那样。“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之人,以及那些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从内在看到这些真理,如同肉眼看到物体那样;因为属灵视觉的物体属于内在的理解力,都是属灵的真理;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这些真理,就如同肉眼看属世的物体。“光”在此表示凭他们里面来自主的内在启示而对神性真理的领悟(796节);“行走”表示生活(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启示领悟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不过,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和本节接下来的“君王”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之人,这种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君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下一节所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之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所以他们“行走”,也就是照它们正直地生活,以及在自己里面从内在看到它们,如同肉眼看到物体那样,关于他们的相关内容,前面所有记载(参看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划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属天良善,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就是智慧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的相关内容,可参看前文(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正义的诫命生活乃因它们是神性律法,就像文明人照正义的诫命生活乃因它们是世间律法那样的人就是属天的。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只要将正义的世间律法当成神性律法,就能凭其照诫命或律法的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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