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72

372.⑴心智的一切

372.⑴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和肺有关。心智无非是指意愿和理解力,它们整体上包含了一个人所感受、所思想的一切,因而包含属于一个人的情感和思维的一切。一个人所感受到的东西是其意愿的属性,他所思想的东西是其理解力的属性。人们都知道,人的思维的一切都是其理解力的属性,因为他用理解力来思考。但人们并不十分清楚,人的情感的一切都是其意愿的属性。之所以不是十分清楚,是因为当人在思考时,他没有注意到他的情感,只注意到他所思考的东西。同样,当听一个人说话时,他没有注意到语气,只注意到话语本身。然而,思维当中的情感就像话语当中的语气;因此,从说话者的语气就知道他的情感,从话语则知道他的思维。

情感是意愿的属性,因为一切情感都是爱的属性,接受爱的容器是意愿,如前所示。一个人若不知道情感是意愿的属性,就会将情感和思维混为一谈;他会说,情感与思维是一体的。而事实上,它们不是一体的,却作为一体行动。它们被混淆了,这一点从日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如:“我想这么做”,意思就是“我愿这么做”。另一方面,两者的区别也可从日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如:我愿意思想这个问题。当他思想它时,意愿的情感就呈现在理解力的思维中,就像我们所说的话语中的语气那样。人们都知道,身体的所有部分都与心肺有关,却不知道,心和肺与意愿和理解力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我们将在下文论述这个主题。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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