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72

372.⑴心智的一切

372.⑴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和肺有关。心智无非是指意愿和理解力,它们整体上包含了一个人所感受、所思想的一切,因而包含属于一个人的情感和思维的一切。一个人所感受到的东西是其意愿的属性,他所思想的东西是其理解力的属性。人们都知道,人的思维的一切都是其理解力的属性,因为他用理解力来思考。但人们并不十分清楚,人的情感的一切都是其意愿的属性。之所以不是十分清楚,是因为当人在思考时,他没有注意到他的情感,只注意到他所思考的东西。同样,当听一个人说话时,他没有注意到语气,只注意到话语本身。然而,思维当中的情感就像话语当中的语气;因此,从说话者的语气就知道他的情感,从话语则知道他的思维。

情感是意愿的属性,因为一切情感都是爱的属性,接受爱的容器是意愿,如前所示。一个人若不知道情感是意愿的属性,就会将情感和思维混为一谈;他会说,情感与思维是一体的。而事实上,它们不是一体的,却作为一体行动。它们被混淆了,这一点从日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如:“我想这么做”,意思就是“我愿这么做”。另一方面,两者的区别也可从日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如:我愿意思想这个问题。当他思想它时,意愿的情感就呈现在理解力的思维中,就像我们所说的话语中的语气那样。人们都知道,身体的所有部分都与心肺有关,却不知道,心和肺与意愿和理解力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我们将在下文论述这个主题。


揭秘启示录 #796

796.启18:23

796.启18:23.“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表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陷入天主教的人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启示,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灯光”表示来自主的启示,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接受;“光”是指天堂之光,天使,以及世人的理解或认知就在天堂之光中;这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为它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发出,这光实质上是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从这太阳所发出的光无非是神性智慧,所发出的热无非是神性之爱。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83-172节)一书得到论证。由于这光来自主,而主凭这光并在这光中全在,所以一切启示、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通过这光实现,那些属灵地热爱神性真理,也就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是神性而热爱真理的人就拥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显然,这就是对主的爱;事实上,主在这光中全在,因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不在空间内,而在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接受程度。
那些陷入天主教的人没有任何启示,因而没有对神性真理的洞察;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他们不爱任何属灵之光;因为属灵之光的源头来自主,如前所述;除了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外,没有人认可这光,也不接受它;与主结合唯独通过对祂的承认和敬拜,同时通过遵行其圣言诫命的生活才能实现。承认和敬拜主,并阅读圣言,会引起主的临在;不过,这二者连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则实现与主的结合。而在巴比伦,情况刚好相反;主在那里得到承认,却没有权柄;圣言得到承认,却没有人阅读它。那里敬拜的是教皇,而不是主,承认的是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他们照着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的诫命生活。这些教皇诏书以教皇及其神父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而圣言的诫命以主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这两个目的就像地狱与天堂那样彼此截然对立。提及这些事,是叫人们知道,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陷入天主教的人完全没有灯光,也就是没有启示,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
主就是光,一切启示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由此而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12)
这论及主。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间;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21)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 12:46)
耶稣说,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西缅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照亮各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马太福音 4:16;以赛亚书9:2)
我已经使你作各族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新耶路撒冷城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 21:23; 22:5)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主就是那光,一切启示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来自这光;主既是光,魔鬼就是黑暗;魔鬼就是对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自己之爱;并且统治权越给予它,它就越将主的神圣神性事物变暗、熄灭、点燃并烧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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