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2.⑴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和肺有关。心智无非是指意愿和理解力,它们整体上包含了一个人所感受、所思想的一切,因而包含属于一个人的情感和思维的一切。一个人所感受到的东西是其意愿的属性,他所思想的东西是其理解力的属性。人们都知道,人的思维的一切都是其理解力的属性,因为他用理解力来思考。但人们并不十分清楚,人的情感的一切都是其意愿的属性。之所以不是十分清楚,是因为当人在思考时,他没有注意到他的情感,只注意到他所思考的东西。同样,当听一个人说话时,他没有注意到语气,只注意到话语本身。然而,思维当中的情感就像话语当中的语气;因此,从说话者的语气就知道他的情感,从话语则知道他的思维。
情感是意愿的属性,因为一切情感都是爱的属性,接受爱的容器是意愿,如前所示。一个人若不知道情感是意愿的属性,就会将情感和思维混为一谈;他会说,情感与思维是一体的。而事实上,它们不是一体的,却作为一体行动。它们被混淆了,这一点从日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如:“我想这么做”,意思就是“我愿这么做”。另一方面,两者的区别也可从日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如:我愿意思想这个问题。当他思想它时,意愿的情感就呈现在理解力的思维中,就像我们所说的话语中的语气那样。人们都知道,身体的所有部分都与心肺有关,却不知道,心和肺与意愿和理解力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我们将在下文论述这个主题。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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