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意愿与心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理解力与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371.现按以下顺序说明这一点:
⑴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和肺有关。
⑵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⑶意愿对应于心。
⑷理解力对应于肺。
⑸凭借这种对应关系可以发现与意愿和理解力,因而也与爱和智慧有关的许多奥秘。
⑹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而身体是心智或灵在世界进行感觉和活动所借助的一个外在工具。
⑺人的灵和身体的结合是由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而它们的分离则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的缺乏。
539.省察之后,有两项义务是人必须履行的,即:祈求和认罪。祈求是求主施怜悯,赐力量抵制已经悔改的邪恶,并提供行善的倾向和情感,因为离了主,人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认罪是叫他看到、认识并承认自己的邪恶,发现自己是个可怜的罪人。人没有必要在主面前列举自己的罪,也没有必要祈求它们被赦免。他没有必要列举它们,是因为他已经把它们找出来了,并在自己身上看到了它们;因此,它们呈现在主面前,因为它们呈现在他自己面前。此外,主引导他寻找自己的罪,揭露它们,并激发他为这些罪而悲伤,随之激发停止它们,开始新生活的努力。
向主祈求赦免罪是没有必要的,其原因有二:第一个原因是,罪不会被废除,而是被移除;只要人后来继续停止它们,进入新的生活,它们就会被移除;因为每一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固有的、可以说缠绕在一起的欲望,它们不能在一瞬间被移除,只能随着人允许自己被改造和重生而逐渐被移除。第二个原因是,主因是怜悯本身,所以赦免所有人的罪,也不将一个罪归于任何人,因为祂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然而,罪并没有由此被废除;因为当彼得问他当饶恕弟兄的罪过几次时,主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马太福音18:21-22)
那么,主不会做什么,或说主会如何饶恕呢?然而,对一个良心上有负担的人来说,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并获得赦免而在教会的牧师面前列举自己的罪,是没有危害的;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开始养成省察自己、反思每天的邪恶的习惯。但这种认罪是属世的,而前面描述的认罪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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