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意愿与心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理解力与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371.现按以下顺序说明这一点:
⑴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和肺有关。
⑵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⑶意愿对应于心。
⑷理解力对应于肺。
⑸凭借这种对应关系可以发现与意愿和理解力,因而也与爱和智慧有关的许多奥秘。
⑹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而身体是心智或灵在世界进行感觉和活动所借助的一个外在工具。
⑺人的灵和身体的结合是由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而它们的分离则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的缺乏。
(九)任何人避各种通奸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贞洁
Life74.就属世意义而言,第六诫(它通常被称为第七诫)所提到的“通奸”不仅表示通奸或淫乱,还表示淫秽的行为、猥亵的话语和肮脏的思维。但就属灵意义而言,“通奸”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就至高意义而言,“通奸”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这些就是“各种通奸”。属世人凭理性之光能知道“通奸”包括做淫秽的事,说猥亵的话,思想肮脏的东西;但他不知道通奸也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更不知道它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因此,他也不知道通奸是一个如此之大的邪恶,以致它可称作恶魔本身,或邪恶的巅峰,因为凡陷入属世通奸的人也陷入属灵通奸,反之亦然。这一点在另一本关于婚姻的小册子中有所说明。而事实上,那些出于其信仰和生活并未将通奸视为罪的人每时每刻都陷入各种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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