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9.人们的确承认,一个人就是其主导爱的样子,但仅在心智和性情方面是这样,在身体方面则不然,因而是不完整的。然而,我从灵界的大量经历中得知,人从头到脚,也就是从头脑中的最初成分直到身体中的最终成分,都是其爱的样子。因为在灵界,所有人都是自己的爱的形式,天使是天堂之爱的形式,魔鬼是地狱之爱的形式。魔鬼的脸和身体是丑陋的,而天使的脸和身体是美丽的。此外,当他们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的脸也会变;如果攻击严重,它们就会完全消失。这是灵界特有的现象,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的身体与心智是合为一体的。
原因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即:身体的组成部分都是衍生的形式,也就是说,是由从其最初成分发出的纤维交织而成的形式,这些最初成分是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当这些最初成分具有这种性质时,其衍生成分不可能具有别的性质。因此,最初成分去哪里,其衍生成分就跟到哪里,它们不能分离。正因如此,一个将自己的心智提升到主那里的人,是整个被提升到祂那里;而一个将自己的心智扔进地狱的人,也是整个被扔进地狱。因此,整个人照着他的生命之爱,要么进入天堂,要么下入地狱。天使的智慧是这样:一个人的心智就是这个人,因为神是一位人;身体是心智的外在组成部分,用来感觉和行动;因此,它们是一,而非二。
919.启21:23.“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表新教会之人不会处于自我之爱和自己的聪明,因而不会单单处于属世之光,还将处于唯独来自主出于神性真理的属灵之光。“日”在此表示脱离属灵之爱的属世之爱,这爱就是自我之爱;“月”表示脱离属灵的聪明和信仰的属世聪明和信仰,就是自己的聪明和出于自我的信仰。这种爱,以及这种聪明和信仰在此以“日月”来表示,那些将在主的新教会之人不会需要这样的光照。光照它的“神的荣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629节);由于光照来自主,故经上说“又有羔羊为城的灯”。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事,与此处这些事很相似:
你必称你的墙为拯救,称你的门为赞美。日头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也不再以光辉发光给你;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美!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你的人民都必成为义人。(以赛亚书60:18-21)
不再发光的“日头”和“月亮”表示自我之爱和自己的聪明;不再下落的“日头”和“月亮”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来自主的聪明和信仰。“耶和华要作你永远的光”与此处“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所表相同。“日”表示对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参看53, 144节);“月”表示来自主的聪明,和来自祂的信仰(332, 413, 414节)。因此,“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己的聪明和出于自我的信仰。由于“日”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月”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己的聪明和出于自我的信仰,所以拜日月星辰是可憎的事,这从圣言明显可知(如耶利米书8:1,2;以西结书8:15,16;西番雅书1:5);这种人会用石头打死(申命记1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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