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9.人们的确承认,一个人就是其主导爱的样子,但仅在心智和性情方面是这样,在身体方面则不然,因而是不完整的。然而,我从灵界的大量经历中得知,人从头到脚,也就是从头脑中的最初成分直到身体中的最终成分,都是其爱的样子。因为在灵界,所有人都是自己的爱的形式,天使是天堂之爱的形式,魔鬼是地狱之爱的形式。魔鬼的脸和身体是丑陋的,而天使的脸和身体是美丽的。此外,当他们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的脸也会变;如果攻击严重,它们就会完全消失。这是灵界特有的现象,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的身体与心智是合为一体的。
原因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即:身体的组成部分都是衍生的形式,也就是说,是由从其最初成分发出的纤维交织而成的形式,这些最初成分是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当这些最初成分具有这种性质时,其衍生成分不可能具有别的性质。因此,最初成分去哪里,其衍生成分就跟到哪里,它们不能分离。正因如此,一个将自己的心智提升到主那里的人,是整个被提升到祂那里;而一个将自己的心智扔进地狱的人,也是整个被扔进地狱。因此,整个人照着他的生命之爱,要么进入天堂,要么下入地狱。天使的智慧是这样:一个人的心智就是这个人,因为神是一位人;身体是心智的外在组成部分,用来感觉和行动;因此,它们是一,而非二。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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