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8.⑸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原因在于,爱和智慧如何,意愿和理解力就如何,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如前所示;两者构成人及其品质。爱是多种多样的,多到种类无限,这一点从地上和天上的人可以看出来。没有哪两个世人或天使如此相似,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正是爱使他们与众不同,因为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或说是其爱的化身。人们以为是智慧使他们与众不同,但智慧来自爱;它是爱的形式;爱是生命的本质,智慧是源于这本质的生命的表达。
世人认为理解力构成人。他们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如前所示,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能使一个人看似很有智慧。然而,超出爱,也就是非由爱所生的理解力部分,尽管看上去是这个人的一部分,并由此决定了这个人的品质,但这仍只是一个表象。因为超出爱的理解力部分的确是由对认识和变得智慧的爱而生的,但不是同时由对将所认识并智慧理解的东西应用于生活的爱而生的。结果,这超出的理解力部分在世上要么随着时间消失,要么作为某种转瞬即逝的东西而徘徊在边界处的记忆周围。因此死后,它就会被分离出去,只剩下与灵自己的爱相一致的那一部分。
由于爱构成一个人的生命,因而就是这个人自己,所以一切天堂社群,以及社群里的一切天使,都照着属于爱的情感被排列,没有哪个社群或天使是照着与这爱分离的理解力来排列的。地狱及其社群也是如此,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是照着与天堂之爱对立的地狱之爱来排列的。由此可见,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
59.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原因在于,祂是智慧本身和光本身,智慧本身直觉一切事物,而光本身则看见一切事物。前面说明(37节),神是智慧本身。祂是光本身,因为祂就是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启示所有人的理解力,无论天使还是人类。因为正如眼睛被尘世之光照亮,理解力也是如此被灵界太阳之光照亮。它不仅凭这光看见,而且还照着对接受这光的热爱而充满聪明智慧,因为这光就其本质而言,就是智慧。因此,我们在大卫诗篇中读到:
神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诗篇104:2;提摩太前书6:16)
在启示录:
在新耶路撒冷城内,他们不需要灯光,因为主神光照他们。(启示录21:23)
在约翰福音:
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的道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9)
道(圣言)是指圣智。这就是为何天使越享有更明亮的光,智慧就越大。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每当提到“光”时,它都表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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