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66

366.⑶生命怎样在

366.⑶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要理解这一点,必须说明这些最初成分在脑里面居于何处,它们的衍生成分又是如何形成的。解剖学的研究清楚表明了这些最初成分在脑里面居于何处。从解剖学可知,脑是由左右两个脑半球构成的,它们从头部一直延伸到脊柱。还可知,这两个脑半球由两种物质构成,被称为灰质和白质;灰质由无数腺体状的成分构成,白质由无数纤维状的成分构成。这些小腺体形成纤维的头,故也是纤维的最初成分。因为纤维始于它们,然后继续延伸,逐渐集结成束形成神经。这些束或神经被集结在一起或形成神经后,就降至面部的感觉器官和身体的运动器官,并形成它们。请教一下解剖学专家,你就会信服。

这种灰质或腺体物质形成大脑的表层,以及纹状体的表层;延髓从纹状体的表层发出,形成小脑的核心,以及脊髓的核心。另一方面,无处不在的白质或纤维状物质始于灰质,并从灰质发出;从灰质发出神经,由神经产生身体的所有成分。剖检表明情况的确如此。要么从解剖学研究,要么由从事这项研究之人的证明那里熟知这些事的人,能够看出,生命的最初成分就在纤维的起始之处,纤维不可能从自身发出,必须从这些最初成分发出。

这些最初成分,或最初形式,看似小腺体,几乎数不胜数。它们数量众多,好比宇宙中的恒星;从它们发出的小纤维也数量众多,好比从恒星发出,并将热和光传送到行星的光线。这些小腺体的数量众多,还好比天堂里的天使社群,我被告知,这些天使社群也数不胜数,并有类似腺体那样的排列;从这些小腺体发出的小纤维数量众多,好比以同样的方式像光线那样从这些天使社群流下来的属灵真理和良善。正因如此,人就是一种宇宙和一种最小形式的天堂,如前面频繁所阐述和说明的。由此可见,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它的衍生成分中;或说,怎样在脑里面它的最初形式中,就怎样在身体里面由此产生的衍生形式中。


属天的奥秘 #4835

4835.“你当与你

4835.“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你作小叔的本分”表好叫它(即教会的代表)能得以延续。这从“与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小叔的本分”的含义明显看出来,“与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小叔的本分”是指保存和延续构成教会之物。摩西律法上规定,若有人去世的时候没有子女,他的兄弟要娶他的寡妇为妻,为他哥哥兴种,长子要过继到离世哥哥的名下,其余的儿子则归他自己,这个就叫“小叔或丈夫兄弟的本分”。这个律例并非来源于犹太教会的新鲜事,而是以前早就存在的一个习俗。这一事实从此处这段历史明显看出来;通过摩西赋予以色列人的其它许多律例也一样,如他们不可娶迦南女子为妻,而是在家族内通婚(创世记24:3-4;28:1-2)。从这些和许多其它例子明显可知,设立诸如后来颁布并命令给雅各儿子的这种习俗的教会以前就存在。祭坛和祭物自古以来就一直在使用,这一点从创世记(8:20-21;22:3, 7-8,13)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犹太教会并不是一个新教会,而是早已灭亡的古教会的复兴。
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关于丈夫兄弟的律法是什么:
弟兄同居,他们中间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向她尽丈夫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她所生的长子要归亡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字从以色列中被涂抹了。那人若不愿意娶她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上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丈夫弟兄的本分。那么他本城的长老就要把那人叫来,对他讲话;他若立定说,我不愿意娶她。那么他哥哥的妻就要在长老们眼前到那人的跟前,从他脚上脱下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回应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申命记25:5-10)
人若不知道丈夫弟兄的本分代表什么,必以为这个习俗的存在只是为了保存一个名字,因而保存一个继承物。但保存一个名字和一个继承物并未重要到要求弟兄娶他嫂子的地步。确切地说,之所以规定这个习俗,是为了教会的保存和延续能通过它被代表。因为婚姻代表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天上的婚姻,因而也代表教会,因为教会凭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为教会;当教会处于这种婚姻时,它便与天堂合而为一,这就是真正的属天婚姻。由于婚姻代表这些事,所以“儿子和女儿”代表并表示真理与良善。既然如此,那么“没有子女”就表示缺乏良善与真理,因而表示那家不再有教会的任何代表,因此它与教会没有关系。另外,“弟兄”代表有血亲关系的良善,寡妻所代表的真理可以与该良善结合。因为为叫真理能成为拥有生命、结出果实,并由此延续构成教会之物,真理除了与它自己的、具有血亲关系的良善结合外,无法与其它任何良善结合。这就是天堂里的人理解丈夫弟兄本分的方式。
若人不尽丈夫弟兄的本分,他哥哥的妻子就要从他脚上脱下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意思是这样:凡缺乏良善与真理,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之人都会摧毁教会的事物;因为“鞋”表示外在之物(1748节),“脸”表示内在之物(1999, 2434, 3527, 4066, 4796节)。由此明显可知,丈夫弟兄的本分代表教会的保存和延续。但是,当内在事物的代表因主的到来而终结时,这条特定律法就被废除了。这就像人的灵魂或灵与其身体的情形。人的灵魂或灵是他的内在,身体是他的外在;或也可说,灵魂或灵是人的真正形式,而身体是他的代表形像。当人复活时,他的代表形像或他的外在,也就是身体就会被脱去。因为此时,他处于其内在,也就是他的形式本身。这也像一个人处于黑暗,并由此来看属于光明的事物;或也可说,就像一个人处于尘世之光,并由此来看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因为与天堂之光相比,尘世之光如同黑暗。在黑暗中,也就是在尘世之光中,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并不显为它们本来的样子,而是可以说在代表形像中显现,如同人的心智在他的脸上显现出来。因此,当天堂之光在自己清晰的光明中显现时,黑暗或代表形像便被驱散。这一切通过主的到来实现。
4835a.“为你哥哥兴种”表以免教会灭亡。这从“种”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仁之信(1025, 1447, 1610, 1940, 2848, 3310, 3373, 3671节)。那要为亡兄立名的长子也所表相同(352, 367, 2435, 3325, 3494节)。“为哥哥兴种”表示延续构成教会之物,正如刚才所述(参看4834节),因而表示以免教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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