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⑶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要理解这一点,必须说明这些最初成分在脑里面居于何处,它们的衍生成分又是如何形成的。解剖学的研究清楚表明了这些最初成分在脑里面居于何处。从解剖学可知,脑是由左右两个脑半球构成的,它们从头部一直延伸到脊柱。还可知,这两个脑半球由两种物质构成,被称为灰质和白质;灰质由无数腺体状的成分构成,白质由无数纤维状的成分构成。这些小腺体形成纤维的头,故也是纤维的最初成分。因为纤维始于它们,然后继续延伸,逐渐集结成束形成神经。这些束或神经被集结在一起或形成神经后,就降至面部的感觉器官和身体的运动器官,并形成它们。请教一下解剖学专家,你就会信服。
这种灰质或腺体物质形成大脑的表层,以及纹状体的表层;延髓从纹状体的表层发出,形成小脑的核心,以及脊髓的核心。另一方面,无处不在的白质或纤维状物质始于灰质,并从灰质发出;从灰质发出神经,由神经产生身体的所有成分。剖检表明情况的确如此。要么从解剖学研究,要么由从事这项研究之人的证明那里熟知这些事的人,能够看出,生命的最初成分就在纤维的起始之处,纤维不可能从自身发出,必须从这些最初成分发出。
这些最初成分,或最初形式,看似小腺体,几乎数不胜数。它们数量众多,好比宇宙中的恒星;从它们发出的小纤维也数量众多,好比从恒星发出,并将热和光传送到行星的光线。这些小腺体的数量众多,还好比天堂里的天使社群,我被告知,这些天使社群也数不胜数,并有类似腺体那样的排列;从这些小腺体发出的小纤维数量众多,好比以同样的方式像光线那样从这些天使社群流下来的属灵真理和良善。正因如此,人就是一种宇宙和一种最小形式的天堂,如前面频繁所阐述和说明的。由此可见,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它的衍生成分中;或说,怎样在脑里面它的最初形式中,就怎样在身体里面由此产生的衍生形式中。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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