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5.⑵人的生命就存在于脑里面它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的衍生成分中。我们所说的最初成分是指它的最初形式,衍生成分是指由最初成分产生并形成的形式。最初成分中的生命是指意愿和理解力。这两者就是那存在于脑里面它们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们的衍生成分中的东西。生命的最初成分或最初形式存在于脑里面,这一点从以下几点明显可知:
①人的感觉本身。因为当人集中精力思考时,就感觉自己在脑里面思考。他似乎把眼睛的视力向内拉,皱紧眉头,感觉自己的沉思就在里面,尤其在前额里面,稍微向上之处。
②人在子宫里的形成过程。因为脑或头部首先发育,此后有一段时间甚至比身子还大。
③头在上、身子在下;这是按照高级事物作用于低级事物的秩序,反过来不行。
④当脑受到损伤,无论是在子宫里,还是因伤或疾病,或由于过度紧张时,思维就会受损、削弱,有时心智会错乱。
⑤身体的一切外在感觉,就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连同普遍的触觉,还有言语,都位于头的前面部分,就是我们所说的脸,并通过纤维与脑直接相通,并由此获得自己的感觉和活跃的生命。
⑥正因如此,与爱有关的情感以某种形像显现在脸上,与智慧有关的思维以某种形像显现在眼睛里。
⑦从解剖学研究也可以知道,所有纤维都是从脑通过颈部降至身体的,没有一根是从身体通过颈部升至脑的。纤维在哪里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或最初形式中,生命就在哪里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或最初形式中。谁能否认生命起源于纤维起源之处?
⑧问问凡有普遍感知的人,思维居于何处,或他在哪里思考,他会回答说,在头脑里。然后招呼某个将灵魂的位置要么放在某个腺体,要么放在心脏,或其它什么地方的人,问他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在哪里存在于它们的最初形式中,它们是不是在脑里面,他会回答说,不在那里,或说他不知道。这种无知的原因可见于前文(361节)。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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