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每个人都拥有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它们就像爱和智慧那样彼此不同;这一事实既为世人所知,也不为世人所知。这一事实是从普遍的感知得知的,而不是从思维,尤其理论化的思维得知的。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在人里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因为每个人在被告知这一点时都能感知到,他或许还会对别人说:“这个人的心意是好的,但他不是很聪明或没有弄清楚;另一方面,这个人很聪明,或这个人理解得很好,但他心意不好,或他的意愿不好。我喜欢又聪明心意又好的人,不喜欢虽然聪明,但心意很坏的人。”然而,当这个人对意愿和理解力进行理论化,或思想它们时,他没有把它们一分为二,加以区分,反而混淆了它们。原因在于,那时他的思维与其肉体视觉紧密相联。当他写下来时,更不明白意愿和理解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这是因为那时他的思维与感官层,也就是此人自己的东西紧密相联。正因如此,有些人想得很好,说得也很好,但写得不好,这是女性的共同特征。
其它例子也一样。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或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进入天使社群,在那里作为一个人去看、去听、去说?又或者,一个出于公义而行公义,出于公平而行公平的人拥有良心?但是,如果一个人背离了普遍感知,并将这些事交给思维或理论,那么他就不知道:何为良心;或灵魂能看、能听、能说,和人一样;或良善的生活除了施舍穷人外还会是什么。你若出于思维或通过把它们理论化去写这些事,就是在用表象和谬误,以及有声音无实质的词语来证实自己的理论。因此,在有大量思想,或广泛理论化,尤其大量写下来,或将自己的理论写下来的学者当中,许多人已经削弱并模糊,甚至摧毁了自己的普遍感知;反倒是简单人比那些自以为超级智慧的人更清楚地看到何为良善和真理。
这种普遍感知是由于来自天堂的流注,该流注降至思维,甚至视觉。不过,思维一旦脱离普遍感知,就会陷入由视觉和人自己的东西所产生的幻想。你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将某个真理告诉拥有普遍感知的任何人,他就会明白;告诉他,我们从神那里并在神里面拥有存在、生命和动作(使徒行传17:28),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在爱和智慧里面与人同住,他就会明白;进一步告诉他,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并稍加解释,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他就会明白;问他何为良心,他就会告诉你。不过,把同样的话说给某个不从普遍感知,而是从原则,或从通过视觉由世界那里所获得的观念中获得思维的学者,他就不明白。然后,请想一想,究竟哪一个更有智慧。
867.“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表他们的心智内层全都被敞开,藉着天上来的光与热的流注,他们在属于爱或意愿的情感,因而在属于信或理解的思维方面的性质,都被看到和察觉,无论善人还是恶人。“案卷”不是指书卷,而是指那些受审判之人的心智内层;“案卷”表示那些邪恶之人的心智内层,他们被判为死;“生命册”表示善人的心智内层,他们被判为生。他们之所以被称为“案卷”,是因为每个人在世时出于意愿或爱,因而出于理解或信仰所曾思想、意图、言说和践行过的一切事都被刻写在其心智内层中;所有这些事都被铭刻在每个人的生命上,并且如此精准,以致毫无缺失。当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智慧,和属灵之热,也就是来自主的爱经由天堂流入时,所有这些事的性质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属灵之光显明属于理解和信仰的思维,属灵之热则显明属于意愿和爱的情感;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一起显明意图和努力。我不是说理性人靠着自己的理解之光就能看出这一事实;而是说,若愿意,他有这种能力,只要他愿意明白,启示理解或认知的是所赋予的属灵之光,点燃意愿的,是所赋予的属灵之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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