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每个人都拥有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它们就像爱和智慧那样彼此不同;这一事实既为世人所知,也不为世人所知。这一事实是从普遍的感知得知的,而不是从思维,尤其理论化的思维得知的。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在人里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因为每个人在被告知这一点时都能感知到,他或许还会对别人说:“这个人的心意是好的,但他不是很聪明或没有弄清楚;另一方面,这个人很聪明,或这个人理解得很好,但他心意不好,或他的意愿不好。我喜欢又聪明心意又好的人,不喜欢虽然聪明,但心意很坏的人。”然而,当这个人对意愿和理解力进行理论化,或思想它们时,他没有把它们一分为二,加以区分,反而混淆了它们。原因在于,那时他的思维与其肉体视觉紧密相联。当他写下来时,更不明白意愿和理解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这是因为那时他的思维与感官层,也就是此人自己的东西紧密相联。正因如此,有些人想得很好,说得也很好,但写得不好,这是女性的共同特征。
其它例子也一样。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或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进入天使社群,在那里作为一个人去看、去听、去说?又或者,一个出于公义而行公义,出于公平而行公平的人拥有良心?但是,如果一个人背离了普遍感知,并将这些事交给思维或理论,那么他就不知道:何为良心;或灵魂能看、能听、能说,和人一样;或良善的生活除了施舍穷人外还会是什么。你若出于思维或通过把它们理论化去写这些事,就是在用表象和谬误,以及有声音无实质的词语来证实自己的理论。因此,在有大量思想,或广泛理论化,尤其大量写下来,或将自己的理论写下来的学者当中,许多人已经削弱并模糊,甚至摧毁了自己的普遍感知;反倒是简单人比那些自以为超级智慧的人更清楚地看到何为良善和真理。
这种普遍感知是由于来自天堂的流注,该流注降至思维,甚至视觉。不过,思维一旦脱离普遍感知,就会陷入由视觉和人自己的东西所产生的幻想。你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将某个真理告诉拥有普遍感知的任何人,他就会明白;告诉他,我们从神那里并在神里面拥有存在、生命和动作(使徒行传17:28),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在爱和智慧里面与人同住,他就会明白;进一步告诉他,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并稍加解释,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他就会明白;问他何为良心,他就会告诉你。不过,把同样的话说给某个不从普遍感知,而是从原则,或从通过视觉由世界那里所获得的观念中获得思维的学者,他就不明白。然后,请想一想,究竟哪一个更有智慧。
610.“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这种性质,即: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他们歪曲了。“兽的数目”表示他们通过圣言对教义和信仰的确认的性质(608,609节);“六百六十六”表示一切良善的真理,这个数字因论及圣言,故表示圣言中一切良善的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了的真理,因为这是“兽的数目”。之所以是这种含义,是因为“六”与“三”乘“二”所表相同,“三”表示完全和全部之物,论及真理(505节),“二”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六”因由这两个数字相乘构成,故表示圣言中一切良善的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了的真理;从前面(566节)可以看出,他们也的确歪曲了它。经上之所以提到“六百六十六”这个数字,是因为这个数字中有三个六,三个意味着完全;而“六”乘一百得“六百”,乘十得“六十”并不改变什么(348节)。
“六”表示完全和全部之物,并用在论述良善的真理之处,这一点从圣言中出现这个数字的地方明显看出来;不过,该数字的含义只向那些以灵义看到所论述的事物之人显明,如,当主说:
落在好土里的种子结出果实,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马可福音4:8,20;马太福音13:8,23)
有个家主约在第三个时辰和第六个时辰出去雇人进他的葡萄园。(马太福音20:3,5)
在会幕中的桌子上把陈设饼摆成两行,每行六个。(利未记24:6)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约翰福音2:6)
有六座避难或庇护的逃城。(民数记35:6,7;申命记19:1-9)
天使用来测量新殿和新城的量竿长六肘。(以西结书40:5)
先知要按分量喝水,一天喝一欣的六分之一部分。(以西结书4:11)
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一伊法的六分之一部分。(以西结书45:13)
由于“六”表示完全之物,故要取“六分之一部分”来用,这在灵义上表示完整和全部之物;如:
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一伊法的六分之一。(以西结书45:13)
经上论到歌革说:
我要使你转过来,遗弃你的六分之一部分。(以西结书39:2)
以此表示对他来说,圣言中一切良善的真理被完全毁灭;他们由“歌革”来表示(参看8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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