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每个人都拥有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它们就像爱和智慧那样彼此不同;这一事实既为世人所知,也不为世人所知。这一事实是从普遍的感知得知的,而不是从思维,尤其理论化的思维得知的。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在人里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因为每个人在被告知这一点时都能感知到,他或许还会对别人说:“这个人的心意是好的,但他不是很聪明或没有弄清楚;另一方面,这个人很聪明,或这个人理解得很好,但他心意不好,或他的意愿不好。我喜欢又聪明心意又好的人,不喜欢虽然聪明,但心意很坏的人。”然而,当这个人对意愿和理解力进行理论化,或思想它们时,他没有把它们一分为二,加以区分,反而混淆了它们。原因在于,那时他的思维与其肉体视觉紧密相联。当他写下来时,更不明白意愿和理解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这是因为那时他的思维与感官层,也就是此人自己的东西紧密相联。正因如此,有些人想得很好,说得也很好,但写得不好,这是女性的共同特征。
其它例子也一样。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或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进入天使社群,在那里作为一个人去看、去听、去说?又或者,一个出于公义而行公义,出于公平而行公平的人拥有良心?但是,如果一个人背离了普遍感知,并将这些事交给思维或理论,那么他就不知道:何为良心;或灵魂能看、能听、能说,和人一样;或良善的生活除了施舍穷人外还会是什么。你若出于思维或通过把它们理论化去写这些事,就是在用表象和谬误,以及有声音无实质的词语来证实自己的理论。因此,在有大量思想,或广泛理论化,尤其大量写下来,或将自己的理论写下来的学者当中,许多人已经削弱并模糊,甚至摧毁了自己的普遍感知;反倒是简单人比那些自以为超级智慧的人更清楚地看到何为良善和真理。
这种普遍感知是由于来自天堂的流注,该流注降至思维,甚至视觉。不过,思维一旦脱离普遍感知,就会陷入由视觉和人自己的东西所产生的幻想。你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将某个真理告诉拥有普遍感知的任何人,他就会明白;告诉他,我们从神那里并在神里面拥有存在、生命和动作(使徒行传17:28),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在爱和智慧里面与人同住,他就会明白;进一步告诉他,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并稍加解释,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他就会明白;问他何为良心,他就会告诉你。不过,把同样的话说给某个不从普遍感知,而是从原则,或从通过视觉由世界那里所获得的观念中获得思维的学者,他就不明白。然后,请想一想,究竟哪一个更有智慧。
L39.⑵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神”和“雅各的神”。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出埃及记:
摩西就取了血来,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与你们所立的。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好像天空物质一般。(出埃及记24:8, 10)
马太福音:
众人都希奇,因为看见哑吧说话,瘸子行走,瞎子看见,他们就归荣耀给以色列的神。(马太福音15:31)
路加福音:
主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祂眷顾祂的百姓以色列,为他们施行救赎。在大卫家中为我们兴起了拯救的角。(路加福音1:68, 69)
以赛亚书:
我要将暗中的宝物和隐密处的财宝赐给你,使你知道按着你的名呼召你的,就是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以赛亚书45:3)
又:
雅各家啊,你们指着耶和华的名起誓,……以色列的神;他们被称为圣城的人,又倚靠以色列的神;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赛亚书48:1, 2)
又:
雅各必看见他的儿女在他中间,他们必尊我的名为圣,必尊雅各的圣者为圣,必敬畏以色列的神。(以赛亚书29:23)
又:
在末后的日子,必有许多人民前往说,来吧!我们登耶和华的山,奔雅各神的家;主必将祂的道教训我们,我们也要行在祂的路上。(以赛亚书2:2, 3; 弥迦书4:1, 2)
又: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又:
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60:16)
诗篇:
大地啊,你在主面前,在雅各神的面前要战抖。(诗篇114:7)
又:
大卫怎样向耶和华起誓,向雅各的大能者许愿,我必不进我家的帐棚,直等我为耶和华觅得地方,为雅各的大能者寻得居所。我们听说祂在以法他(伯利恒)。(诗篇132:2, 3, 5, 6)
又:
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全地充满祂的荣耀。(诗篇72:18, 19)
除此以外,在其它经文中,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神,救赎主和救主(如路加福音1:47; 以赛亚书45:15; 54:5; 诗篇78:35);在其它许多经文中,祂只被称为以色列的神(如以赛亚书17:6; 21:10, 17; 24:15; 29:23; 耶利米书7:3; 9:15; 11:3; 13:12; 16:9; 19:3, 15; 23:2; 24:5; 25:15, 27; 29:4, 8, 21, 25; 30:2; 31:23; 32:14, 15, 36; 33:4; 34:2, 13; 35:13, 17, 18, 19; 37:7; 38:17; 39:16; 42:9, 15, 18; 43:10; 44:2, 7, 11, 25; 48:1; 50:18; 51:33; 以西结书8:4; 9:3; 10:19, 20; 11:22; 43:2; 44:2; 西番雅书2:9; 诗篇41:13; 59:5;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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