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主在人里面为自己创造并形成了两个容器和居所,被称为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为神性之爱,理解力是为神性智慧
358.前面论述了神造物主,也就是永恒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以及宇宙的创造。现在必须谈谈人类的创造。我们读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按着祂的样式”被造的(创世记1:26)。此处“神的形像”表示祂的神性智慧,“神的样式”表示祂的神性之爱。智慧就是爱的形像,因为爱在智慧中显示它自己,以便被看见和认识;正因爱在智慧中被看见和认识,所以智慧是爱的一个形像。此外,爱是生命的本质,智慧是源于爱的生命的表达。神的样式和形像在天使身上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爱在他们脸上从里面发光,智慧在他们的美丽中发光,他们的美丽是他们的爱的外在表达或形式。我已看见并知道了。
167.人皆承认,这三要素,即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主神救主里面,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父,这一点无人否认,除了敌基督的外。因为在圣言中,无论旧约还是新约,祂都被称为耶和华的儿子,至高神的儿子,独生子。因此,父的神性是祂的第一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由此可知,玛利亚所生的这个儿子就是这神性灵魂的身体,因为在母亲子宫中成长的只是从灵魂成孕并源于灵魂的肉体。所以,这是第二要素。活动构成第三要素,因为活动是由灵魂和身体共同产生的;所产生的任何事物都与产生它的事物同属一个本体。父、子、圣灵这三要素在主里面为一,如同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人里面为一。主的话明显证明这一点:即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还有,祂与圣灵为一,因为圣灵是通过父而从主发出的神性,这一点通过前面(153,154)所引用的圣言已予以充分证明。因此,再次证明它是多余的,就像人已饱足,却还往桌上子摆食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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