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56

356.自然事物能以

356.自然事物能以功用为目的,并将功用排列成系列和形式吗?除了有智慧的那一位外,没有人能做到这一切;除了拥有无限智慧的神以外,没有人能赋予宇宙以秩序和形式。还有谁,或还有什么,能预见并提供人类衣食所需的一切?这些衣食就来自土地的出产和动物。我们所看到的奇迹之一是:像蚕那样微不足道的生物,会以丝绸为衣,华美地装扮男男女女,上至王后国王,下至女仆男仆;像蜜蜂那样的低等昆虫则会提供照明用的蜂蜡,使得圣殿和庭院光辉灿烂。这些和更多奇迹都是显而易见的证据,证明主从祂自己通过灵界产生了出现在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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