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55

355.谁都能从自然

355.谁都能从自然界中所看到的事物来确认支持神性,只要他想想关于蜜蜂的已知情况:它们知道如何从花草中采集蜂蜡和提取蜂蜜,知道如何筑造类似小房子的蜂室,并将它们布置成一座城的样式,带有进出的街道;它们远远地就能嗅到花草的芳香,并从中为它们的房子采集蜂蜡,为它们的食物采集蜂蜜,然后满载这些东西径直飞回蜂巢,从而为即将来临的冬天预备食物和住处,仿佛它们预见并意识到了这一点。它们还拥立一位掌权的雌性为女王,通过她来繁衍后代;它们在上面为她建造宫殿,侍从或警卫们都围绕着她;分娩之际,她在侍从或警卫们的陪同下,逐个蜂室产卵,这些卵被跟随她的蜂群密封保护起来,以免暴露于空气;它们从这些卵中产出新的一代。后来,当新生的这一代发育成熟,能做同样的事时,它们就被逐出蜂巢。被逐出的蜂群首先聚集在一起,为了防止蜂群分散,它们成群结队地飞走,为自己寻觅家园。此外,到了秋天,无用的雄蜂就被带出去,并剥去翅膀,以防止它们回来并消耗蜂群的食物,因为它们没有为这些食物付出任何努力。还有许多其它现象;由此可见,由于蜜蜂对人类所发挥的有益功用,它们凭来自灵界的一种流注而拥有类似地上的世人,甚至天上的天使当中的那种政府形式。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谁看不出蜜蜂的这些行为并非出于自然界?自然界所源于的太阳,与一个模仿并类似天堂政府的政府有什么共同点呢?

根据这些现象,以及野兽身上的其它类似现象,自然的拥护者和崇拜者确认支持自然;而同样根据这些现象,神的拥护者和崇拜者则确认支持神性。因为属灵人在它们里面看见属灵事物,属世人则看见属世事物,因而各自看到的都是诸如符合自己性格的那类事物。至于我自己,对我来说,这类现象就是证据,证明属灵的流入属世的,也就是灵界流入自然界;因此,它们是来自主之神性智慧的一种流注的证据。此外,请考虑一下,如果没有某种神性之物从主的智慧经由灵界流入,你还能不能以一种分析的方式思考任何政府形式、任何民法、任何道德美德,或属灵真理。至于我,过去不能,现在也不能。因为我已经明显感知到这种流注,至今已有近十九年,没有间断。因此,我是作为见证人来说的。


诠释启示录 #997

997.“好叫那从日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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