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55

355.谁都能从自然

355.谁都能从自然界中所看到的事物来确认支持神性,只要他想想关于蜜蜂的已知情况:它们知道如何从花草中采集蜂蜡和提取蜂蜜,知道如何筑造类似小房子的蜂室,并将它们布置成一座城的样式,带有进出的街道;它们远远地就能嗅到花草的芳香,并从中为它们的房子采集蜂蜡,为它们的食物采集蜂蜜,然后满载这些东西径直飞回蜂巢,从而为即将来临的冬天预备食物和住处,仿佛它们预见并意识到了这一点。它们还拥立一位掌权的雌性为女王,通过她来繁衍后代;它们在上面为她建造宫殿,侍从或警卫们都围绕着她;分娩之际,她在侍从或警卫们的陪同下,逐个蜂室产卵,这些卵被跟随她的蜂群密封保护起来,以免暴露于空气;它们从这些卵中产出新的一代。后来,当新生的这一代发育成熟,能做同样的事时,它们就被逐出蜂巢。被逐出的蜂群首先聚集在一起,为了防止蜂群分散,它们成群结队地飞走,为自己寻觅家园。此外,到了秋天,无用的雄蜂就被带出去,并剥去翅膀,以防止它们回来并消耗蜂群的食物,因为它们没有为这些食物付出任何努力。还有许多其它现象;由此可见,由于蜜蜂对人类所发挥的有益功用,它们凭来自灵界的一种流注而拥有类似地上的世人,甚至天上的天使当中的那种政府形式。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谁看不出蜜蜂的这些行为并非出于自然界?自然界所源于的太阳,与一个模仿并类似天堂政府的政府有什么共同点呢?

根据这些现象,以及野兽身上的其它类似现象,自然的拥护者和崇拜者确认支持自然;而同样根据这些现象,神的拥护者和崇拜者则确认支持神性。因为属灵人在它们里面看见属灵事物,属世人则看见属世事物,因而各自看到的都是诸如符合自己性格的那类事物。至于我自己,对我来说,这类现象就是证据,证明属灵的流入属世的,也就是灵界流入自然界;因此,它们是来自主之神性智慧的一种流注的证据。此外,请考虑一下,如果没有某种神性之物从主的智慧经由灵界流入,你还能不能以一种分析的方式思考任何政府形式、任何民法、任何道德美德,或属灵真理。至于我,过去不能,现在也不能。因为我已经明显感知到这种流注,至今已有近十九年,没有间断。因此,我是作为见证人来说的。


揭秘启示录 #6

6.“他便将神的道和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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