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4.谁都能根据自然界中所看到的事物来确认支持神性,如他会发现:毛虫为满足某种欲望而寻求并渴望将它们在地上的状态变为更类似于天堂的状态;为此,它们会爬进角落,把自己包裹起来,就像进入一个子宫,以便重生;然后在那里逐渐变成茧、蛹、龄虫、若虫,最后成蝶;经过这一系列变形之后,它们各按其类,装扮上美丽的翅膀,飞入空中,仿佛飞到自己的天堂,在那里嬉戏玩耍,婚配,产卵,为自己预备后代;与此同时,它们靠花朵所带来的愉悦和甜蜜的食物来维持自己。凡从自然界中所看到的事物来确认支持神性的人,谁不能在如毛虫这样的生物中看到人的尘世状态的某种形像?在如蝴蝶这样的生物中看到天堂状态的某种形像?另一方面,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的人的确看到这些事,但他们把人的天堂状态抛诸脑后,故将这些事称为纯粹的自然本能。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由于源自强烈恶欲的自我之爱的快乐,即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主的人身之神性流出的。“热”表示对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陷入强烈的欲望,陷入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以及圣言的神圣(517,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从祂流出,以此除去邪恶和虚假(673,680,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人法版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6),“法版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669节),“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676节)就是由此产生的,故显而易见,“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表示主,这流注就来自祂。
自我之爱的性质有必要在此予以简要说明;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纯由恶欲构成,每种恶欲都散发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迫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考虑,故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是为了自己、关注自己。因此,若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那样。这快乐增长后,会使人无法在自我之上,而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他将其心智沉浸于肉身的统我(proprium)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高傲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间事务,却只能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世俗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智谋为统治者,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语气高傲,而内心里几乎不信它们。
统我:奥尔波特把统我定义为:包括人格中有利于内心统一的所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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