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4.谁都能根据自然界中所看到的事物来确认支持神性,如他会发现:毛虫为满足某种欲望而寻求并渴望将它们在地上的状态变为更类似于天堂的状态;为此,它们会爬进角落,把自己包裹起来,就像进入一个子宫,以便重生;然后在那里逐渐变成茧、蛹、龄虫、若虫,最后成蝶;经过这一系列变形之后,它们各按其类,装扮上美丽的翅膀,飞入空中,仿佛飞到自己的天堂,在那里嬉戏玩耍,婚配,产卵,为自己预备后代;与此同时,它们靠花朵所带来的愉悦和甜蜜的食物来维持自己。凡从自然界中所看到的事物来确认支持神性的人,谁不能在如毛虫这样的生物中看到人的尘世状态的某种形像?在如蝴蝶这样的生物中看到天堂状态的某种形像?另一方面,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的人的确看到这些事,但他们把人的天堂状态抛诸脑后,故将这些事称为纯粹的自然本能。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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