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1.那些相信神性在自然界的每一个细节中进行运作的人,能根据他们在自然界所看到的许多事物来确认支持神性,和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的人证实得一样充分,甚至更充分。因为那些确认支持神性的人注意到他们在动植物的繁殖过程中所看到的奇迹。在植物的繁殖过程中,他们注意到扔在地里的一粒小种子如何发出根来,并通过根长出茎,然后相继长出枝、叶、花、果,最终结出新种子;就好像这种子知道繁殖的顺序,或自我更新的过程一样。凡有理性者,谁会以为纯粹是火的太阳拥有这种知识?或这太阳能将产生这类效果的能力赋予它的热和光,并能在植物中创造奇迹,深思功用?凡拥有提升了的理性官能之人,在看到并考虑这些奇事时,不能不想到它们来自拥有无限智慧的那一位,因而来自神。那些承认神性的人也会看到并思想这一切,而那些不承认神性的人则不会看到并思想这一切,因为他们不愿这样做。因此,他们任由自己的理性官能降至其感官层,而感官层从身体感官所在的光汲取它的一切观念,并为他们的幻觉辩护说:“难道你没看到这太阳通过它的热和光实现这些效果吗?你看不到的东西算什么呢?它还是个东西吗?”
那些确认支持神性的人,还注意到他们在动物的繁殖过程中所看到的奇迹;在此只提一下卵中的奇迹,如:这卵里面如何隐藏着在其种子或初始中的雏鸟,和它直到孵化出来所需的一切,以及它孵化出来后继续发育,直到变成其父母那种样式的鸟儿或飞行物所需的一切。此外,如果观察一下生命的形式,深入思考,就会情不自禁地充满惊讶;例如,最小的生物和最大的生物一样,甚至不可见的生物和可见的生物一样,都拥有感觉器官,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以及运动器官,也就是肌肉,以便它们飞翔和行走;还有心肺周围的内脏,它们都受大脑驱动。甚至连低等昆虫也享有这些有机组织,这一点从一些研究人员的解剖学描述中可以得知,最著名的是简.施旺麦丹所写的《自然的圣经》。
诚然,那些将一切事物都归因于自然界的人也看见这一切奇事,但他们只想到它们的存在,并声称是自然界产生了它们。他们这样说是因为,他们使自己的心智转离,不去思想神性;那些如此行的人当看到自然界中的奇事时,不能理性思考,更不用说以属灵的方式进行思考了;相反,他们会以感官和物质的方式来思考。这时,他们从自然的角度在自然界的范围内思考,而不是超越它,和那些地狱里的人一样。他们与动物的区别仅在于:他们拥有理性思考的能力,也就是说,他们能够理解,因此若愿意,也能不这么想。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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