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1.那些相信神性在自然界的每一个细节中进行运作的人,能根据他们在自然界所看到的许多事物来确认支持神性,和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的人证实得一样充分,甚至更充分。因为那些确认支持神性的人注意到他们在动植物的繁殖过程中所看到的奇迹。在植物的繁殖过程中,他们注意到扔在地里的一粒小种子如何发出根来,并通过根长出茎,然后相继长出枝、叶、花、果,最终结出新种子;就好像这种子知道繁殖的顺序,或自我更新的过程一样。凡有理性者,谁会以为纯粹是火的太阳拥有这种知识?或这太阳能将产生这类效果的能力赋予它的热和光,并能在植物中创造奇迹,深思功用?凡拥有提升了的理性官能之人,在看到并考虑这些奇事时,不能不想到它们来自拥有无限智慧的那一位,因而来自神。那些承认神性的人也会看到并思想这一切,而那些不承认神性的人则不会看到并思想这一切,因为他们不愿这样做。因此,他们任由自己的理性官能降至其感官层,而感官层从身体感官所在的光汲取它的一切观念,并为他们的幻觉辩护说:“难道你没看到这太阳通过它的热和光实现这些效果吗?你看不到的东西算什么呢?它还是个东西吗?”
那些确认支持神性的人,还注意到他们在动物的繁殖过程中所看到的奇迹;在此只提一下卵中的奇迹,如:这卵里面如何隐藏着在其种子或初始中的雏鸟,和它直到孵化出来所需的一切,以及它孵化出来后继续发育,直到变成其父母那种样式的鸟儿或飞行物所需的一切。此外,如果观察一下生命的形式,深入思考,就会情不自禁地充满惊讶;例如,最小的生物和最大的生物一样,甚至不可见的生物和可见的生物一样,都拥有感觉器官,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以及运动器官,也就是肌肉,以便它们飞翔和行走;还有心肺周围的内脏,它们都受大脑驱动。甚至连低等昆虫也享有这些有机组织,这一点从一些研究人员的解剖学描述中可以得知,最著名的是简.施旺麦丹所写的《自然的圣经》。
诚然,那些将一切事物都归因于自然界的人也看见这一切奇事,但他们只想到它们的存在,并声称是自然界产生了它们。他们这样说是因为,他们使自己的心智转离,不去思想神性;那些如此行的人当看到自然界中的奇事时,不能理性思考,更不用说以属灵的方式进行思考了;相反,他们会以感官和物质的方式来思考。这时,他们从自然的角度在自然界的范围内思考,而不是超越它,和那些地狱里的人一样。他们与动物的区别仅在于:他们拥有理性思考的能力,也就是说,他们能够理解,因此若愿意,也能不这么想。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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