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0.有些人将某些可见事物归因于自然界是情有可原的。原因有二:其一,他们根本不知道主所在的天堂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及其状态,甚至不知道它与人类同在。所以,他们不能不认为属灵之物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而认为天使要么在以太或平流层中,要么在星星里面;而魔鬼是人的邪恶,倘若真的存在,要么在空气中,要么在地的深处;还认为,死后,人的灵魂要么在地中心,要么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以及他们因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被自己的幻想说服相信的其它类似的事。
其二,他们无法知道神性如何能产生出现在地上的一切事物,地上不仅有好的事物,也有坏的事物;他们害怕确认这个观念,唯恐将坏的事物也归于神,对神形成物质性的概念,并将神与自然界合为一体,从而混淆这两者。鉴于这两个原因,那些以为自然界通过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她的能力而产生可见事物的人,是值得原谅的。
然而,那些因确认支持自然而使自己成为无神论者的人,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他们本可以确认支持神性。无知的确值得原谅,但并不能除去已确认的虚假;因为这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绑在了一起。因此,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甚至到了将神性与自然界分离的地步之人,认为什么都不算罪,因为一切罪都反对神性,而他们已经将这神性分离出去,并弃绝之;那些在灵里认为什么都不算罪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因受地狱奴役而照着他们所放纵的欲望冲进令人发指的罪恶中。
490.神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这一点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创世记1: 10, 12, 18, 21, 25),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最后又说:“神看祂所造的一切,看哪,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乐园的原始状态也明显看出来。但邪恶起源于人,这一点从亚当随后的堕落或堕落之后的状态,即他被赶出乐园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除非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被赋予人,否则邪恶的原因就不是人,而是神了,因而神既创造了良善,又创造了邪恶。但认为神创造了邪恶是可憎、可怕的。由于神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所以祂没有创造邪恶,也从未在人里面激发任何邪恶,因为祂是良善本身。神在良善中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和恳求被接受;即便没有被接受,祂也不会退出。如果祂真的退出,人就会立刻死亡;事实上,他会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神没有创造邪恶,而是人自己引入了邪恶,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良善变成邪恶,从而背离神,转向自己。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良善的快乐仍然存在,但现在变成了邪恶的快乐;事实上,除非表面上类似前者的快乐留在他身上,否则人就不能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他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就不会意识到这一点。然而,死后,他会知道这一点,并对此有清晰的感知,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爱之快乐变成了天堂的幸福,而对邪恶的爱之快乐变成了地狱的恐怖。从上述内容明显看出,每个人都注定上天堂,没有人注定下地狱;但人若滥用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会把自己交付地狱,从而欣然享受地狱所散发的东西。因为如前所述(TCR 475-478节),每个人都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好叫他可以处于良善与邪恶之间的平衡状态,从而享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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