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0.有些人将某些可见事物归因于自然界是情有可原的。原因有二:其一,他们根本不知道主所在的天堂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及其状态,甚至不知道它与人类同在。所以,他们不能不认为属灵之物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而认为天使要么在以太或平流层中,要么在星星里面;而魔鬼是人的邪恶,倘若真的存在,要么在空气中,要么在地的深处;还认为,死后,人的灵魂要么在地中心,要么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以及他们因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被自己的幻想说服相信的其它类似的事。
其二,他们无法知道神性如何能产生出现在地上的一切事物,地上不仅有好的事物,也有坏的事物;他们害怕确认这个观念,唯恐将坏的事物也归于神,对神形成物质性的概念,并将神与自然界合为一体,从而混淆这两者。鉴于这两个原因,那些以为自然界通过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她的能力而产生可见事物的人,是值得原谅的。
然而,那些因确认支持自然而使自己成为无神论者的人,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他们本可以确认支持神性。无知的确值得原谅,但并不能除去已确认的虚假;因为这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绑在了一起。因此,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甚至到了将神性与自然界分离的地步之人,认为什么都不算罪,因为一切罪都反对神性,而他们已经将这神性分离出去,并弃绝之;那些在灵里认为什么都不算罪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因受地狱奴役而照着他们所放纵的欲望冲进令人发指的罪恶中。
322.从属灵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说服别人,信仰的虚假观念是真的,生活的邪恶是善的;或真实的观念是假的,生活的良善是恶的。但在这两种情况下,这种行为是故意的,而非出于无知。也就是说,是在知道何为善与真之后,而非之前做出的。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在圣言中,以“谎言”来表示这种虚假,以“诡诈”来表示这种意图,如:
我们与死亡立约;与阴间结盟。因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以下藏身。(以赛亚28:15)
他们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训诲的儿女。(以赛亚30:9)
从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虚谎。(耶利米书8:10)
城里的富户满行强暴,其中的居民也说谎言,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弥迦书6:12)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他们各人欺哄邻舍,说谎言;你的住处在诡诈的人中。(耶利米书9:5,6)
正因为“谎言”表示虚假,所以主说:“魔鬼说谎是出于自己”(约翰福音8:44)。在下列经文中,“谎言”还表示虚假与诡诈:耶利米书9:4;23:14,32;以西结书13:15-19;21:29;何西阿书7:1;12:1;那鸿书3:1;诗篇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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