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0.有些人将某些可见事物归因于自然界是情有可原的。原因有二:其一,他们根本不知道主所在的天堂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及其状态,甚至不知道它与人类同在。所以,他们不能不认为属灵之物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而认为天使要么在以太或平流层中,要么在星星里面;而魔鬼是人的邪恶,倘若真的存在,要么在空气中,要么在地的深处;还认为,死后,人的灵魂要么在地中心,要么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以及他们因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被自己的幻想说服相信的其它类似的事。
其二,他们无法知道神性如何能产生出现在地上的一切事物,地上不仅有好的事物,也有坏的事物;他们害怕确认这个观念,唯恐将坏的事物也归于神,对神形成物质性的概念,并将神与自然界合为一体,从而混淆这两者。鉴于这两个原因,那些以为自然界通过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她的能力而产生可见事物的人,是值得原谅的。
然而,那些因确认支持自然而使自己成为无神论者的人,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他们本可以确认支持神性。无知的确值得原谅,但并不能除去已确认的虚假;因为这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绑在了一起。因此,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甚至到了将神性与自然界分离的地步之人,认为什么都不算罪,因为一切罪都反对神性,而他们已经将这神性分离出去,并弃绝之;那些在灵里认为什么都不算罪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因受地狱奴役而照着他们所放纵的欲望冲进令人发指的罪恶中。
178.每个教会的信仰都像种子,它的一切教义都源于这种子。它可以比作一棵树的种子,由此长出树的各个部分,甚至直到果实;它也可以比作人的种子或精子,由此生育一代又一代的后代和家族。因此,当知道教会的主要信仰,这主要信仰因其主导的性质而被称为得救的信仰时,也就知道了教会的性质。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假如信仰是,大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由此可推知,宇宙被称为神,大自然是它的本质,以太是至高无上的神,古人称其为朱庇特,空气是女神,古人称其为朱诺,并将她立为朱庇特的妻子;海洋是低于这些的神,根据古人的说法,它可以被称为尼普顿;由于自然的神性直达地心,所以那里也有一个神,根据古人的说法,他可以被称为普鲁托;太阳是众神的宫廷,每当朱庇特召集议会时,他们都在那里会合;此外,火是来自神的生命;因此,鸟类在神里面飞翔,兽在神里面行走,鱼在神里面游弋。由此也可以推知,思维只是以太的修改,就像来自它们的话语是空气的调制一样;爱之情感是阳光进入它们的流注所产生的偶然的状态变化。除此之外还可以推知,死后的生活,连同天堂和地狱,都是神职人员为获得荣耀和财富而虚构的小说,但仍是一个有用的小说,不应该被公开嘲笑,因为它将简单的心智保持在服从统治者的约束中,从而有助于公共利益;而事实上,那些被宗教迷住的人都是梦想家,他们的思维是幻想或幻觉,他们的行为是荒谬的,他们自己是牧师的苦工,或神职人员的听差,因为他们相信他们看不见的东西,看到超出他们理解,或他们心智范畴的东西。相信大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就包含这些后果,以及更多类似性质的后果,当这信仰被公开,或发展时,它们就从中发出来。说这一切是为了说明,在当今教会的信仰里面有大批虚假,这信仰在内在形式上是对三神的信仰,但在外在形式上是对一神的信仰;从中可以提取出的虚假,与一只蜘蛛的卵囊里的小蜘蛛一样多。凡心智因来自主的光而变得真正理性的人都可以看到这一点;但只要通往这信仰及其分支的大门被这一法令,即理性不可以探究其奥秘,关闭和闩上,那么其它任何心智怎能看到这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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