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0.有些人将某些可见事物归因于自然界是情有可原的。原因有二:其一,他们根本不知道主所在的天堂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及其状态,甚至不知道它与人类同在。所以,他们不能不认为属灵之物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而认为天使要么在以太或平流层中,要么在星星里面;而魔鬼是人的邪恶,倘若真的存在,要么在空气中,要么在地的深处;还认为,死后,人的灵魂要么在地中心,要么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以及他们因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被自己的幻想说服相信的其它类似的事。
其二,他们无法知道神性如何能产生出现在地上的一切事物,地上不仅有好的事物,也有坏的事物;他们害怕确认这个观念,唯恐将坏的事物也归于神,对神形成物质性的概念,并将神与自然界合为一体,从而混淆这两者。鉴于这两个原因,那些以为自然界通过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她的能力而产生可见事物的人,是值得原谅的。
然而,那些因确认支持自然而使自己成为无神论者的人,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他们本可以确认支持神性。无知的确值得原谅,但并不能除去已确认的虚假;因为这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绑在了一起。因此,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甚至到了将神性与自然界分离的地步之人,认为什么都不算罪,因为一切罪都反对神性,而他们已经将这神性分离出去,并弃绝之;那些在灵里认为什么都不算罪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因受地狱奴役而照着他们所放纵的欲望冲进令人发指的罪恶中。
Life90.田里的“种子”表示真理,主以下面这些话来描述这种子:
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时候,有的落在路上,被人践踏,天上的飞鸟把它吃尽了。有的落在石头地上,一长起来就枯萎了,因为没有根。有的落在荆棘中,荆棘跟它一同生长,把它挤住了。有的落在好土里,生长起来,结实百倍。(路加福音8:5–8; 马太福音13:3—8; 马可福音4:3–8)
在这个比喻中,“撒种的”是指主,“种子”是指祂的话,因而是指真理;“路上的种子”存在于那些不关心真理的人当中;“石头地上的种子”存在于那些虽关心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因而不是从内在关心的人当中;“落在荆棘中的种子”存在于那些陷入恶欲的人当中;但“好土里的种子”存在于那些热爱来自主而在圣言中的真理,并因实行来自主的这些真理而结实的人当中。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一点从主对这个比喻的解释(马太福音13:19—23, 37; 马可福音4:14–20; 路加福音8:11–15)明显看出来。由此可见,圣言的真理无法在那些不关心真理的人里面扎根,也无法在那些表面热爱真理,内心却不热爱真理的人和那些陷入恶欲的人里面扎根。然而,它能在那些恶欲被主驱散的人里面扎根。在这些人里面,“种子”,也就是真理,就扎根在他们的属灵心智中(对此,参看86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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