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1受造宇宙中的可见事物证明,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自然界都没有产生任何东西,一切事物都是由神性出于自己通过灵界产生的
349.大多数人照着表象说,凡他们在平原、田野、草地、花园和森林里所看到的东西,都是由太阳通过它的热和光产生的;还说,太阳通过它的热从卵中孵化出幼虫,并使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繁殖;它甚至将生命赋予人类。那些只是照着表象说话的人,即便不将这些事归因于自然界,也能这样说,因为他们没有思想这个问题。例如,那些谈论日升日落,由此创造了天数和年数,或太阳时而在这个高度,时而在那个高度的人,就是照着表象以这种方式谈论,即便没有将这些事归因于太阳,也能这样谈论,因为他们没有思想太阳静止不动,而地球不停旋转。但那些坚信太阳通过它的热和光产生了地上所出现的事物之人,最终会将一切事物,甚至包括宇宙的创造,都归因于自然界,从而成为自然主义的信徒,最后沦为无神论者。然后,这些人可能还会说,神创造了自然界,并赋予她产生这些事物的能力;但他们这样说,是因为害怕丧失自己的好名声;他们所说的神造物主还是指自然界,其中有些人指的是自然界的至内在元素,那时他们认为教会教导的神性事物是毫无意义的。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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