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8.一切功用,无论善恶,皆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因而来自主所在的太阳,这一点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说明。我听说,良善和真理被主通过天堂送下地狱;在通过层级,直到在深渊被接受的过程中,这些良善和真理被转变为邪恶和虚假,也就是被送下来的良善和真理的对立面。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所流入的一切事物都是照着接受它们的容器或形式而转变为与其容器或形式相一致的那类事物,正如太阳的白光照进其内在物质具有掐灭和熄灭这光的形式的物体中,会转变为丑陋的颜色或黑色;又如同太阳的热被沼泽、粪堆和死尸转变为恶臭。由此可见,甚至恶用也来自属灵的太阳,但那是善用在地狱被转变成了恶用。因此,很明显,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主都不创造除善用以外的任何东西;而地狱只产生恶用。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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